随着近年来人们对养生保健的愈加重视,服用保健食品成为医药消费大趋势。但殊不知,一些保健品不仅无益于养生,反而对身体健康带来极大损害。长期以来,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物质,销售中夸大宣传,推销人员欺诈老人,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等问题此前多被媒体曝光,一直是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
针对这些突出问题,按照国家、省级食药监部门安排部署,我市食药监系统在全市开展以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四非行动”。该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全市共检查相关企业600余家(次),撤柜下架31个品种547盒(货值6.5万元),查扣假冒保健食品175盒,罚没款总金额60余万元。高压严打态势下,我市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得到有效净化。
我市食药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化妆品后,遇到维权纠纷可直接向我市食药监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2331。
中老年人为主要受害人群
案例:保健品销售很多时候是假借专家讲座、免费旅游、健康体检等形式,忽悠老年人。近年来,这句话时常挂着食药监管部门人员嘴边,一有机会就向身边人宣传。然而,收效却不理想。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班的李彦(化名)日前就遇到了一起尴尬事。
“我爸爸参加免费讲座,听说一款保健品特别有效,就一定要我给他买。我从专业的角度,给他一再讲解其中的猫腻,可老人家就是不听,还一再强调‘你要是不买,就是不孝顺’,真是让我哭笑不得。”最后,李彦只好向分管执法稽查工作的同事举报,查封了这家违规销售保健品的门店,才了事。
10月20日,市食药监局保化处陈志成副处长告诉记者:“从前期调查情况来看,老年人是保健食品市场最大的消费群体,也是最易被不良商家‘忽悠’的群体。最主要的危害是错误引导消费者用药,进而耽误病人正常治疗,或者无视用药禁忌,导致发生食用保健食品、使用化妆品的事故,高价诈骗坑害群众影响社会稳定,产品质量缺乏监督也埋下了安全隐患。”
随着保健食品市场行市看好,产品销售量逐年提高。然而,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部门监管职能交叉,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参差不齐,责任意识缺失,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备,市场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也日渐突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打击保健食品“四非”行为,主要是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行为,比如地下黑窝点生产或企业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比如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比如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比如在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等。
减肥降糖类产品问题多
自今年5月份,我市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行动以来,食药监部门已责令31个品种的547盒保健食品撤柜下架,另查扣假冒保健食品175盒。
陈志成副处长介绍说:“问题保健食品,大多为降脂减肥、辅助降糖、增强免疫力等。”当日,在市食药监局保化处查封的成堆问题产品中,记者看到减肥类产品尤其醒目,瘦身咖啡、减肥茶、减肥瘦身胶囊等等,不胜枚举。在一款减肥产品外包装上,醒目地写有“健康排油,30天瘦28斤”的宣传广告,令人质疑。此外,瘦身防反弹、调节内分泌也是多款产品宣称的“主要功能”。
服用问题保健食品的危害性较大。据悉,从近几年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情况来看,减肥类、辅助降血糖类、改善睡眠类、缓解体力疲劳类、辅助降血压这五类保健食品是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重灾区。如减肥类产品中易添加的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它有可能引起肝功能异常。而壮阳药中易添加的西地那非,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可能出现严重心血管病变。辅助降血糖类中容易添加的格列本脲,长期大量服用会造成病人的低血糖和肾病,甚至导致死亡。尤其对于一些患病人群,除了药物本身的副作用,服用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保健食品后还会干扰正常治疗,容易加剧和延误病情。并且保健食品其违法添加药物的剂量无法控制,更谈不上产品质量,可能危及生命的严重副作用更容易出现。
消费者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很多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群,只有健康长寿的美好意愿,但却缺乏必要的安全消费意识。在长期的监管工作中,我市食药监部门一手抓市场监管,一手抓民众安全、科学消费意识的培养。在这次打击保健食品“四非”行动中,市食药监局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小手拉大手”宣传活动12场次,借助各类数字信息平台向群众发出警示信息。
对于消费者来说,如何才能辨认保健食品是否为“问题产品”呢?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消费者最好到药店、专营店或超市等正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并且做到“四看、两查”,可以减少上当受骗。四看是:一看批准文号。目前市场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有两种,一种是卫生部批准的“卫食健字”,另一种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国食健字”。2004年以后卫生部不再批准保健食品。各省无批准文号。二看“小蓝帽”和产品文号。正规保健食品在外包装的左上角标识有“小蓝帽”,假冒保健食品一般虽有此标示,但标示下的产品文号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的相关信息不符。三看保健功能。法律规定保健食品不得用“治疗、治愈、疗效、痊愈、医治”等词汇描述和介绍产品的保健作用,也不得以图形、符号或其他形式暗示前述意思。凡是以治疗疾病为卖点的保健食品大多非法添加了化学药物。四看生产厂家。保健食品制造、分装、包装的企业应分别标明,进口保健食品要标示原产国、地区名称及国内进口商或代理商的名称。两查是指:一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相关产品信息。二查产品包装上标示的生产企业资质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