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四非”共查扣数万元违法保健食品
专家提醒:购买保健食品要认准“蓝帽”
记者近日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自6月起,在全市开展以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为主要内容的打“四非”专项行动,目前已告一段落,在整顿和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打“四非”专项行动期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929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22家次,经营企业1113家次,抽检产品32批次,其中不合格产品2批次;查扣违法保健食品279盒(瓶),货值2.8382万元,立案查处16起,涉案金额24万余元。对监测发现的违法广告发出责令暂停发布通知书33份,责令暂停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7种产品,立案查处保健食品广告案件6件。“有些保健食品为了突出功效吸引消费者,随意添加在短期内见效快,但副作用极大的化学药品。”执法人员说,保健食品虽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但不具有治疗疾病的功效,不得添加药物成分。
从整治情况看,市场上有四类保健食品是非法添加的高危品种:一类是减肥功能保健品,非法添加西布曲明、酚酞等药物;一类是辅助降血糖功能保健品,非法添加二甲双胍、格列苯脲等降糖药物;一类是辅助降血压功能保健品,非法添加二氢吡啶类降压药;还有一类是在缓解体力疲劳类保健食品中添加壮阳药物。
执法中发现,一些非法保健食品在宣传广告中存在五大陷阱,概括起来就是,“药到病除”不可信,“权威证明”属虚构,“健康讲座”为促销,“免费活动”为洗脑,“专家义诊”是骗局。“消费者一旦发现对方有此类情况的,应当提高警惕,在允许的条件下拨打12345投诉热线。 ”食药监局有关执法人员说。
记者了解到,所有保健食品包装上左上角均印制有保健食品专用标志“蓝色小帽”,并标注有批准文号。药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时认准“蓝帽子”,看清标签说明书上的保健功能,如果对产品有疑虑,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中查询产品批准文号的真实情况及核准的保健功能。同时,保健食品不能等同于普通食品,更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