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获悉,从今年11月1日起至明年12月31日止,我省将减半征收餐饮业的价格调节基金,即按营业额的0.5%征收。据悉,价格调节基金是指县级以上政府依法设立,专项用于调控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价格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