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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出台国内首个食品作坊经营标准
时间:2013-12-16 21:40  浏览次数:

  在汉经营品作坊的卫生门槛提高了。昨日,武汉市品药品监督局出台8部专项管理规范,对卤制品等8种食品加工、经营开列“准入标准”。据悉,这是国内首个食品作坊经营标准,堪称食品经营“ISO标准”。

  武汉市规定,经营中的卤制品、豆制品、酱腌菜、糕点、炒货、油炸食品、小磨麻油、米面及制品等8种经营行为必须对照规范整改,新开办经营者必须达到规范标准才能获得经营许可。8种食品经营规范明确列出了经营者原料采购储存、个人及卫生环境要求、质量要求和市场开办方等资格条件。以卤制品经营为例,首次明确,卤制品经营者必须取得食品流通许可,有现场制售行为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上还必须标注“现场制作加工”;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店内生产与销售要分开,必须安装空调、冰箱冰柜、通气机等。“管理规范”还首度对市场开办方提出要求:市场、柜台出租和展销会举办方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承担入场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据悉,目前武汉涉及经营卤制品、豆制品、酱腌菜等8类行业的食品经营者约5400余户,其中2700余户分布于310家集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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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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