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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公布对中国等国家冷冻暖水虾反补贴调查损害终裁结果,认定中国等国家输美冷冻暖水虾产品未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据此,美国商务部将不再对中国等国家输美冷冻暖水虾产品发布反补贴税令,该案以“无损害”结案。
美国商务部于2013年1月17日正式立案。此次由美国海湾虾产业联盟发起的对原产自中国、厄瓜多尔、印度尼西亚、印度、马来西亚、泰国以及越南七国的冷冻暖水虾反补贴调查,该案是美国首例针对中国农产品发起的反补贴调查案件。据美方统计数据,2011年美国自中国进口涉案产品1.54亿美元。
公开资料显示,国际三大主要对虾消费市场是美国、日本和欧盟,其中美国是全球对虾产品进口第一大国。在养殖对虾的生产大国中,中国、泰国、越南、印度和印度尼西亚,是世界前五位的对虾产品出口国。
业内专家认为,由于本次反补贴调查涉及到七个国家(美国进口对虾前七位的国家),因此本次反补贴调查的最终裁决将对主要产虾国对美国的对虾出口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获得反补贴税率低的公司将拥有比较优势从而占得先机,反之,则美国市场可能受阻。目前,该案以“无损害”结案,对中国等七国对虾养殖企业无疑是巨大利好。
不仅如此,美国际贸易法院此前就我两家暖水虾企业诉美商务部案做出裁决,认定美商务部在对华暖水虾反倾销案中对人工工资和原料虾价格的计算有误,并要求美商务部重新调查。根据法院判决,美商务部将两家企业的反倾销税率分别从82.27%和80.19%大幅降低为8.45%和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