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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津市市食安办组织工商、畜牧、公安三部门执法人员、食品安全监督员开展冷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了该市外贸冷冻库的8家经营户,依法查封冷冻食品近100公斤。
检查过程中,共放行合法合格冷冻品2500余公斤,查扣不能提供检验检疫证明的速冻鸡翅15件近100公斤,案值3000余元,执法人员依法对问题食品进行取样并就地封存,同时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
检查组要求冻库责任人凭检疫合格证明储藏畜禽水产品,进口冷冻食品必须有中文标示和海关检验检疫报告,对无检疫证明的产品要及时申报检疫,同时建好畜禽水产品进、销货台账,杜绝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畜禽产品入库储藏。该市畜牧局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查清上述问题食品经营户的进货渠道、销售去向及进货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等情况,待样品检测结果出来后,将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