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嘘保健食品能治病,太坑人了
2013-07-0409:51:11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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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养生酒在广告中声称:可以补真气、清血毒、修五脏,可以养肝护肝,防治肝硬化,治疗高血压、糖尿病。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刘佩智气愤地说:“就是这样的产品,居然在市场上畅行无阻,太坑人了。”不少人因轻信了保健食品所谓“无副作用的治疗功效”而停止正常治疗,引发了严重的不良后果。
宣传疗效、名医推荐、借健康讲座推销――虚假广告花样百出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它的最基本要求是不能添加任何药品成分,在广告宣传中也不能用疗效误导消费者。因为保健食品的特殊性,根据相关规定,保健食品的广告内容必须经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定并备案、公布。
然而现实生活中,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称得上“花样百出”。广州市欢乐海洋生物技术创新发展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欢乐海洋牌舒通诺口服液”(卫食健字〔2002〕第0262号),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调节血脂”。但在广告中,竟宣称“降解血垢,迅速分解代谢掉血液中坏死细胞;修复血管,避免红细胞及血小板的凝结;平稳血压,舒缓血管平滑肌”等。
上海德丰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金脉牌金脉胶囊”(国食健字g20040560),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调节血脂、提高缺氧耐受力”。广告中竟宣称“服用3-7天,症状开始减轻;服用10-15天,堵塞的脑血管开始畅通;服用一至两个月,动脉硬化等基本恢复正常”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负责人王者雄日前在有关会议上说,目前市场上保健食品的违法广告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未经审批,没有经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查批准,擅自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另外一种形式是未按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广告内容,对内容进行篡改。”王者雄说,比较突出的现象是“利用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医疗机构,包括一些学术机构和一些行业组织的名义,还有的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相关产品作证明”。
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四非”监管部门出重拳
今年5月,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的“四非”专项行动。总局党组成员边振甲介绍: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重点侧重三个方面。一是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二是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三是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不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内容发布广告”。
就在5月16日,国家食药总局曝光了天之方虫草养生酒(原名:虫草养生酒)、青黛美容宝胶囊、金脉牌金脉胶囊等12个保健食品违法广告。
5月20日,根据对2012年和2013年第一季度电视、报纸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监测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相关省局收回了17个严重违法的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并对保健食品证件持有人进行行政告诫,责令企业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国家食药总局称:“数据显示:标示为甘肃青黛中草药美容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的青黛美容宝胶囊等17个保健食品违法广告频次居高不下,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在日前召开的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部署大会上,边振甲说,鉴于《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尚未出台,国家食药监管总局专门对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明确打击保健食品“四非”行为适用的相关条款。“对保健食品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宣传的,要加强监测,对违法违规做广告的,一律移交工商部门。”
加强自我保护,学会辨识虚假违法广告
加大打击力度是一个方面,公众也要加强自我保护。王者雄介绍了几种识别虚假广告的方法。“大家应该知道,保健食品就是具有保健功能,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换句话说,一旦出现“治疗”、“治愈”这样的宣传词,这条保健食品的广告就是违法的。
王者雄说:“经审查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应该标明保健食品的产品名称、批准文号、广告批准文号,以及保健食品的标识,还包括保健食品不适宜人群和相关忠告语,特别是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品’。”
其实,每一条获得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公众都可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建立的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系统中查询到具体内容。“如果你看到的广告和网站上公布的广告不一致,那么这条广告肯定是违法的。”
此外,王者雄建议消费者要从正规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消费者应该从信誉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场所购买保健食品,并仔细查看包装上的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特别是要妥善保管购买发票和相关凭证。”他提醒:“不要盲目地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讲座、专家报告会等活动,也不要盲目地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保健食品。”
据有关部门测算,“十二五”期间,我国营养与保健食品产值年均增幅在20%以上,到2015年规模将超过1万亿元。打击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是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手段,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基本民生。边振甲说:“我们要进一步推动立法工作,切实做好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制度修订准备,进一步完善监管执法依据,加大惩处力度,形成保健食品监管的良好法治制度环境。”(本报记者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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