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陕西省公安厅获悉,今年以来,陕西省公安厅坚持“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好地控发案”原则,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职能作用,积极联合有关部门,细化方案、完善举措、明确重点、发力推进,形成“部门联动,全民参战”强大合力,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据了解,上半年,该省公安机关共摸排食品、药品等案件线索4800余条,破获食品类案件342起、制售假劣药品类案件201起,制售假劣农资、建材案件69起,其他假劣案件201起,移送相关部门案件2945起,发起集群战役4次,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334人,涉案金额23035.2万元。
据介绍,陕西省各级公安机关突出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重大案件,始终坚持“不过夜,零容忍”打击态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上阵,成立专班,全力攻坚,尽快破案,第一时间消除社会影响。对于案情复杂、跨区域、影响大的案件,由该省市公安机关挂牌督办,部门联手出击,限期破案。对群众反响强烈的民生案件,适时开展集群战役。
同时,该省公安机关将种植、养殖、屠宰、生产、流通、餐饮等各个环节中涉及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纳入打击范围,坚持追根溯源、全环节侦办、一查到底。为此,陕西省公安厅联合省农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开展打击制售假劣玉米、水稻、小麦、油菜种子专项行动。在种养殖环节,陕西省公安机关重点打击违规生 产国家禁用高毒农药、在兽药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质“黑工厂”, 在农田直接使用禁用高毒农药,在水产养殖、运输中使用孔雀石绿类致癌物质等行为。
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陕西警方重点打击腌制食品使用有机磷农药防虫防腐、使用不合 格原料加工食品、不执行食品生产加工工艺要求危害人体健康等行为。在食品贮存、运输环节,重点打击使用双氧水、福尔马林、六六粉等违禁物质保鲜行为。在餐饮消费环节,重点打击火锅油回流餐桌、卤肉熟食中添加亚硝酸盐等行为。针对肉制品、乳制品等重点领域违法犯罪隐蔽性、顽固性强的特点,陕西省公安机关坚持 打持久战、攻坚战、阵地战,持续开展涉及瘦肉精、地沟油、病死肉、假牛羊肉、假乳制品等犯罪的打击工作“回头看”活动,严防漏网之鱼、死灰复燃,对食品生产销售各环节违法犯罪发起全面攻势。
为了更好地控制发案,今年年初该省公安厅建立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长效机制,在陕西省部署开展“打击食品药品环境犯罪深化年”暨“打四黑除四害深化年”活动,始终将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作为“秦剑行动”的重中之重,作为服务群众、保障民生重点工作常抓不懈,督促并指导各级公安机关成立专门机构。各地公安机关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推动加快机构设立工作。
截至目前,陕西省公安厅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已通过审批,机构为正处级建制,编制20人。该省11个市区中已有西安、宝鸡、铜川、渭南、汉中、商洛、延安和榆林8市落实编制,咸阳、安康、杨凌3市区编制正在审批当中。该省110个县市区,已有70个县市区公安局单独成立或在治安大队下设成立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
为了创造良好的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舆论氛围,陕西省公安机关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形成强大合力。去年,陕西省公安厅制定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举报奖励办法,省政府拿出1000万元作为群众提供线索的举报资金,根据举报线索破获案件的,依据涉案金额大小最高可奖励举报人3万元。据统计,去年以来陕西省公安厅共兑现群众举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线索奖励费114万元。与此同时,该省公安机关针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新特点、新动向,及时收集网上涉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线索和群众举报线索,一经发现,立即查证。
截至目前,陕西省公安机关共摸排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线索4800余条,其中移交相关部门处理2945条,立案并查处刑事案件81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