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杨晓艳)按照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根据《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规定,依照《食品国家监督抽检工作规范(试行)》,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委托具有国家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等检测机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食品监督抽检,一批合格以及不合格食品被公示。
记者了解到,针对不合格产品,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办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了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