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行为,22日,长治市工商局郊区分局与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食药局联动出击,对长治郊区故县钢城一条街上的12家药店展开突击检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现场查扣三无黄酒29瓶,过期“鹿鞭”“藏牦牛鞭”7盒,不合格保健饮品56盒。
检查中,临街一家药房内,中央一方形桌子上堆放各种用塑料包装袋装着的菊花、枸杞、花椒。经检查,该类食品包装袋上贴有小标签,标签上只印有包装日期、保质期,其他相关要求内容全无。这些商品既不是预包装食品,也不是散装食品,不符合国家规定食品储存销售规范要求,其标签也不符合食品标签载明的事项要求,涉嫌销售不合格食品经营行为。右侧柜台后放置一台立式透明冷柜,内放少量药品,冷柜上贴有“特殊药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等店堂告示字样,内容涉嫌霸王条款。执法人员在一药店内查获过期“牛鞭”“鹿鞭”保健药品7盒,无生产日期“黄酒”(保健药酒)29瓶。目前,已对上述两家药房经销的保健药品依法予以查扣,并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