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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公众举报食品犯罪案件线索,每起可获得1000元至2万元不等的奖励。昨日,福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警方近日出台的《福州市公安局食品犯罪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匿名举报经查属实的也将予以奖励,并保密举报人信息。
《办法》明确了奖励条件,即举报的食品犯罪行为发生在福州地区、举报对象清晰(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对象或地点)、线索新鲜(事先未被公安部门掌握)及线索真实(经公安部门查证属实并立案侦查)。
《办法》明确了奖励标准,以线索经查证属实且有刑拘处理人员为底线,以鼓励群众举报为原则,根据案件刑拘人数、涉案食品案值、涉案食品非法添加物、是否提供证据、社会危害性等因素综合确定奖励金额,规定原则上每起案件举报奖励金额不超2万元。
《办法》规定,办案公安机关在涉案人员刑拘15日内应启动奖励申报程序,并通知举报人,尽快兑现奖励。举报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领取奖金,对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