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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修改: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国民经济规划
时间:2014-06-25 09:24  浏览次数:

  施行5年的食品安全法目前已进入修订程序,第一版修订草案本周已递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由与会委员审议修改。这一版草案将食品安全放在了史无前例的重头位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将其明确作为单列工作来抓。

  在总则中,草案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应当整合食品安全检验、信息等资源,实现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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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