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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食药监:药店销售奶粉按药品管理办法监管
时间:2014-06-18 10:25  浏览次数:

双鹤大药房小寨店的奶粉销售专柜 记者 李念 摄

  西安目前已经正式启动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工作,我市首批30家药店开始销售婴幼儿奶粉。虽然市民对此销售模式喜忧参半。

  市民:就怕“监管跟不上”

  药店销售奶粉是继商场、电商、母婴店后奶粉销售的“第四渠道”。新妈妈高女士对这一举措很欢迎,她告诉记者,早上她刚看到报纸上这则消息就告诉了老公,初为人父人母的他们,最操心的是孩子断了母乳后该上哪买到安全的奶粉。在高女士看来,药店销售奶粉,那肯定就把奶粉和药品一样监管,这样给孩子吃起来也放心安全。

  楚女士是位两岁孩子的妈妈,她说药店销售奶粉,这方式很好,可她担心的是,后期监管如果跟不上,那在药店卖和超市卖,效果也就没差别。

  昨日市药监局公布了我市30家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药店,记者按照名单随机走访了几家试点药店。

  位于雁塔区长安中路的西安双鹤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小寨医药商场,婴幼儿奶粉专区设在一进药店大门的显著位置。在奶粉专柜上,记者看到,十多种常见的品牌奶粉摆放整齐,有本地产品,也有进口产品,分类也很详细,能满足从0岁到学龄前儿童的各种需要。

  该店店长韩西亚告诉记者,药店特意选出最醒目的位置设置成专区摆放奶粉专柜,从6月初就开始试销售婴幼儿奶粉,近半个月来,每天都有市民前来咨询,一共有十多位顾客购买过婴幼儿奶粉。

  药监局:在售奶粉在监管范围内

  记者从试点药店了解到,药店目前在售的奶粉,都是由总部配送,总部专设质量部,负责审批所有奶粉的资质。而这些进药店的奶粉,都是在药监部门规定的品牌范围内。奶粉进药店销售,不论是进入药店的审核和进入药店后的监管,都将与超市销售不同。

  首先准入“门槛”须满足五个要求,其中除了对营业面积、经营规模、销售人员、专区销售等提出了相应条件外,更是对试点药店提出了“诚信”要求——没有因经营假冒伪劣药品等商品被有关监管部门处罚的记录。

  市食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试点药店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以后将严格按照药品管理办法进行监管。包括人员管理、产品购销存、养护以及产品追溯和召回等,都将和药品一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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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