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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14-06-03 10:16  浏览次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5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4.7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6月10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4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4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599号

   咨询联系人:李振武、田静

   咨询电话:0551-62227008

   传真电话:0551-62586500-7040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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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