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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售卖食用农产品由谁来管?

来源: 中国食品报网   更新时间:2018-09-19 10:36

   150元一只散养鸡、330元一只老鸭……朋友圈里兜售家禽及食用农产品随时可见,基于熟人的社交圈为人们带来交流方便的同时,也为人们食材的购买提供了更多的便利选择。但此类食用农产品的监管也面临新问题,归谁监管?如何监管?

  朋友圈农产品销售红火

  过去,农民出售自家农产品需要带到市集上,或者等中间商来收购再进入市场流通。互联网以及物流的发展乃至微商的崛起,极大的方便了人们的交易,在给农户带来销售便利的同时也为消费者带来了实惠。

  “150元一只藕塘散养两年半的鸡,净肉3斤;330元一只3年老鸭。”近日,冯女士在微信群里兜售自家散养的家禽。这些价格不菲的家禽,让很多群友趋之若鹜,一会儿的工夫便订出二十多只鸡鸭。几天后,冯女士把宰杀好的几十斤净肉带到店铺,并通知群友领取,不能领取的通过快递送到家。

  40元一斤的野生干龙眼,145元4.5斤的原生态荔枝,家在湖南的胡女士在朋友圈里出售自家的水果,短短几天销售一空;另有水稻等其他食用农产品不时在胡女士的朋友圈销售,价格也都不菲,销量也相对不错。

  来自山东的李女士出售自家产的樱桃3斤价格因品种不同从125元到185元不等,预售到销售完一个月左右。

  这些食用农产品之所以价贵,据说是因不用农药、纯人工等生产,成本较大。而且很多鲜果都是应季限量出售,不愁销路。

  有消费者觉得150元3斤的鸡肉,价格太贵,300多元一只老鸭更是难以接受。对于活禽的价贵问题,曾经有媒体就喂养时间超过3年、身价高达300—400元/只的老鸭子成本做过报道,某农庄有关负责人算了一笔账,以喂养了3年多的老鸭为例,每只成本至少216元。如果算上人工费、药费、水费、电费、死亡费,成本会更高。

朋友圈售卖食用农产品由谁来管?

  据观察,这种相对高价的消费人群大部分都是有一定基础能力的人,而且对品质坚信不疑,甚至很多都是回购的。目前来看,消费者反馈相对良好。同时笔者也注意到,因为基于相识,若出现问题,大都好协商解决。而对于一旦出现协调不成的问题该找谁,询问了众多消费者均表示不知道,如何维权就更无从谈起了。

  法律和监管待补位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依据原国家食药监总局于2016年12月发布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个人通过互联网销售自产食用农产品的,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其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及时核实更新。相对于在微商上卖食品而言,卖食用农产品的门槛要低很多。

  笔者就微商销售农产品属谁监管以及如何监管这一问题咨询了行业内的相关人员。广东深圳从事食品第三方监管相关人员表示,微商销售农产品本身国家确少相关规定,划分都不知道分到哪一类,更加谈不上监管了。像这种食用农产品只能基于信任,相信就买,不相信就不买。

  上海徐汇区食药监局相关监管人员认为,食药监管都是依法而执行的,因为微商销售农产品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又加上法的属性本身是滞后的,这种情况只要不违法就无法监管。

  那如果购买出现问题又该找谁解决呢?北京市朝阳区食药监管相关人员对此表示,首先微商不归属于食药监管部门监管,若出现问题,可以拨打12345市政热线寻求帮助。

  经咨询北京市市政热线12345得知,微商销售农产品因不经过第三方平台,也不是个体户,没在工商备案,多是基于个人对个人的销售,也没有相应的监管部门,若出现问题,如果是消费者与销售者在同一地区,建议二者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建议走司法途径。如果是异地,建议先拨打当地的市政热线12345,看当地是否受理并愿意协调解决;若不受理再走司法途径。

  (袁国凤)


关键词:朋友 售卖 食用 农产品 150元 一只 养鸡 3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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