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河北省灵寿县一民办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据了解,初步确定为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误将亚硝酸盐当做食盐使用导致。目前,全部幼儿均已送当地县级医院进行检查治疗,症状明显患儿13名,均无生命危险。
亚硝酸盐,可用作肉制品护色剂,具有防腐作用。按照标准,食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在严格标准下使用,而在餐饮服务环节严禁使用。然而在农村,仍有不少人自行购买亚硝酸盐来腌制食品,当做食盐而误食的新闻也曾见诸报端。据悉,食入0.3—0.5克的亚硝酸盐即可引起中毒,3克导致死亡。
如此有剧毒且对其使用有着严格规定的食品添加剂,为何会出现在一所幼儿园的食堂里?其中校方的管理漏洞、有关方面的监管漏洞显而易见。
幼儿园规范管理的重要性虽然屡被强调,但不可否认,很多农村民办幼儿园至今仍沿袭着“作坊式”的管理模式。因为隐蔽、地处农村,办园资质、教师资质、教学环境、饮食安全等往往处于监管的真空地带,随之而来的是给孩子的健康成长带来巨大风险。(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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