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茶油又称茶籽油,作为纯天然高级食用植物油,其营养价值丰富,备受广大消费者喜爱。近年来,山茶油越来越火。但经调查发现,目前市面在售的山茶油质量良莠不齐,甚至部分品牌还存在掺假行为。广东深圳一市民日前购买了6款纯山茶油,送到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进行检验,结果显示,6款纯山茶油竟无一符合国家标准。而江西南昌的某消费者称,自己在正规官方渠道购买的多个品牌山茶油,经过检测机构检验,都显示“有其他植物油存在”,不符合国家标准。深圳市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相关产品涉嫌虚假宣传。
消费者 “纯山茶油不纯,这不就是掺假?”
郑先生在深圳一家公司负责采购工作。“春节将至,按照公司安排,通过6个品牌山茶油的天猫旗舰店购买了一批山茶油,送给公司客户。”郑先生表示,6个牌子的山茶油都是5升的规格,价格从每瓶200多元至600多元不等,卖家都称自己的产品是纯山茶油,质量等级为压榨一级,不添加任何其他食用油成分,可以放心选购。
“但有些客户向我反映,收到的山茶油不够纯正,没有山茶油的自然香味。”郑先生说,“我采购的山茶油都是通过天猫旗舰店,除非产品本身有问题。”为一探究竟,郑先生将其中一款山茶油送到检测机构检验。
“检测结果让人大吃一惊,检出有其他植物油存在,不符合国家标准,并不是纯山茶油,这不就是掺假吗?”郑先生说。
郑先生购买的尚未开封的山茶油产品包装显示,在质量等级一栏,6款产品均标注为“一级”“国际一级”或“压榨一级”,产品标准号为“GB11765”,配料均为“油茶籽油”。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GB11765-2003《油茶籽油》国家标准,凡标识“油茶籽油”的产品均应符合该标准,该标准要求“油茶籽油中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1月8日,郑先生将6款山茶油送至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龙华试验基地检验,送检的山茶油检测项目包括“茶籽油纯度试验”“皂化值”“折光指数”“不皂化物”“碘值”等7个项目,每项都有“标准要求”及“实测值”“单项结论”等要素。1月17日检验报告出炉,报告显示,6个品牌山茶油的“菜籽油纯度试验”一项均不符合压榨一级的标准要求,实测值有其他植物油存在。此外,其中两款山茶油还在“折光指数”“碘值”“油酸”“亚油酸”等项目上不达标。
另一位来自江西南昌的邝先生近日同样遭遇此类情况,自己购买的几个品牌山茶油都宣称是纯山茶油。由于自己从事高端餐饮行业,平时对选油、用油也较为谨慎。当时,他认为自己购买的这几个品牌山茶油口感未达到自己的预期,便分别进行了送检,果然发现了问题。邝先生表示,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部分企业的这种掺假行为,促进茶油产业健康发展。
邝先生出示了自己在正规官方渠道购买的多个品牌山茶油发票和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根据油脂定性试验(茶籽油纯度试验)检测项目检出的情况来看,送检的4个品牌山茶油均不符合GB11765-2003《油茶籽油》国家标准,报告同样显示“有其他植物油存在”。
在核实检测的可靠性时,出具相关报告的江西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和广东东方纵横检测有限公司,对邝先生的检测报告编号进行了核实,均得到“检测结果属实”的回应。
检测机构工作人员表示,检验结果只针对送检样品,而且由于检验机构与产品批次的不同,结果也会有所差异。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之前有个别企业质疑这种检测方法的科学性,但因为还没有更新的标准出来,所以还需沿用以前的标准。”
业内人士 “市场售价远低于民间收购价”
1月22日、23日,有媒体先后分别致电6款山茶油厂家核实情况。其中3个厂家的服务电话无人接听;有厂家回应称,该公司此前送检的产品均符合标准,并称已将郑先生送检的同批次产品抽样送检;还有一名厂家负责人表示,消费者个人送检报告不具法律效力;也有厂家回应称,该公司多次将产品送检,均符合国家标准。
从事山茶油行业工作10余年的张工介绍说,目前从民间收购一斤土山茶油的价格普遍在80元左右,一瓶5升的山茶油重量有9—10斤,郑先生购买的山茶油最贵的600多元,平均60多元一斤,售价远低于民间收购价。
实际上,针对山茶油纯度“不符合”问题,有知情人士透露,“茶籽油纯度试验”一项不达标已是行内普遍存在的问题,其透露,山茶油的生产地主要在江西等地,就江西而言,收购一斤土山茶油的价格在80元左右,因为采用土榨技术,其中含有杂质,要提炼出1斤纯山茶油,成本自然要超过80元,“为降低成本,只有掺入其他食用油,比如大豆油、玉米油……”
该知情人士称,山茶油掺入的其他食用油成分控制在10%以内,一般很难检测出来,而消费者送检的山茶油实测值显示有“其他食用油成分”,说明掺入的其他食用油超过10%,“一般而言,消费者很难通过肉眼分辨山茶油的纯度,一般是看价格,价格高的产品可能纯度更高,而价格低的产品则不纯正。”
深圳消协 “相关厂家涉嫌虚假宣传”
在向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和深圳市消费者协会反映情况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方面表示,由于是网购产品,消费者应向产品商标所在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反映。
深圳市消费者协会方面则表示,产品对外宣传100%纯茶油,消费者送检结果却掺有其他食用油,这就涉嫌虚假宣传,按“假一罚十”规定,消费者可以索要10倍赔偿,同时由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查处。消费者对于任何商品有异议的话,都可以送到相关单位检测,至于检测结果是否具备法律效力,需看送检机构资质。一些具有司法性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具有一定的法律效益,一些资质不完备的检测机构,对其结果就要存疑。
“如果消费者怀疑商品有问题,可以根据检验结果向有关部门举报,或是向有关行政部门要求核查。”深圳消协工作人员表示,网购监管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消费者维权困难,目前消费者只能向所购产品的商标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投诉。 (本报记者 辛明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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