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前维达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张东方刚刚上位上海家化“一把手”,而在2017年的第一个月,公司就要面临一场与旧部的官司。或许理清这些旧事之后,上海家化才能真正向前看。
这宗纠纷还要从2014年5月的一纸罢书开始讲。当时,由于上海家化与沪江日化发生的采购销售、资金拆借等关联交易未进行披露,公司认定董事王茁应承担主要责任,于是决定罢免王茁董事和总经理职位。对于此决定,王茁并不服气,开始了与公司长达两年多并且还在继续的官司。
介于其与上海家化的劳动纠纷已经和解,下个月开庭的焦点在于股权纠纷。
据了解,王茁在任时,上海家化发布了股权激励方案并实行。而在2014年5月公司罢免王茁后,紧接着又开了一个董事会宣布回购并注销王茁的31.5万股股权激励股票,上海家化公告称,“王茁属于‘违反公司规定、损害公司利益,根据员工手册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的’情形”,决定其原本持有的于6月9日解禁的31.5万股激励股权将被上海家化回购并注销。
在之后王茁的上诉中,他认为被罢免及注销股权的决定理由不成立,而就在今年的8月31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对此下达判决书称,王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数15.75万应于2014年6月7日解锁,而其董事职务是在2014年6月12日的股东大会上解除,此部分股权应该授予。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15.75万)解锁时,王茁已不属于激励对象范围,这部分股权则应注销。
但是上海家化对该判决不服,再次提起上诉,因此,下个月开庭,将重新审理这部分纠纷。
王茁代理律师表示:“下个月又将开庭。我们希望上海家化新的管理层在王茁的问题上,一改之前对立的态度,妥善解决纠纷。”
上海家化发言人表示:“我们对市场的传言不予置评。上海家化是一家守法经营、管理规范的上市企业,更需要社会大众的呵护和支持。我们非常欢迎、也非常乐意聆听来自社会各界,对家化经营管理有帮助的建议”。
而王茁本人对《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表示,此案一审判决的结果,是法院肯定了上海家化原管理团队的历史贡献。而取消原管理团队骨干成员股权的决定,是被告前任领导人基于个人恩怨作出的。“希望现任领导人能把握机会纠正这个错误决定,向上海家化的老管理团队释放积极、善意的信号。”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