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依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从事食品生产,保证食品安全。依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食药监食一〔2017〕53号)规定,未明确的食品品种且《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中食品明细未包含的食品品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可以根据产品的产品属性、工艺特点、生产要求等,按照相类似产品审查细则及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审查方案,组织进行审查。
关键词:糕点 预拌 生产 许可证 申报 问题 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