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这位质检部工作人员介绍,FDA的现场食品安全抽检只是针对娃哈哈出口美国的这部分产品,不涉及在国内销售的营养快线。如此,即便是获得了美国所谓“FDA认证”的产品,也跟国内卖的营养快线没有关系。
国内外食品安全标准无严宽之分
大打标准牌,花巨资宣传“获得FDA认证”,无非就是利用了大家对于“洋认证”的微妙心态。著名科普作家“松鼠云无心”则表示,一般来说,各个国家会在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建议性标准上根据具体国情来进行细微的调整。所以,各个国家的食品安全检查标准实际上并没有太大区别。
国家卫计委食品标准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我国加入了世贸组织,各国的标准都要向世贸组织统一报备。在食品安全检查标准的制定时,也都会参考他国和国际标准,彼此间的制定标准情况都会了解,因为涉及到各国产品进口和出口。她还介绍,各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原则都是要经过风险评估的。每个国家居民饮食习惯和结构都不一样,每种食品成分也不一样,所以每个国家的风险评估是不一样的,比如婴儿食品,我国的蛋白质标准比欧美要高一些,因为我国居民摄入蛋白质比欧美国家要少。
“制定标准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涉及暴露量的问题,吃得多就控制得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农业食品标准部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介绍,以前对FDA和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了比对,美国很多地方甚至会偏松,比如瘦肉精在美国是有限值的,而中国是不允许出现的。
对于我国和美国食品安全标准的差异,这位食品标准专家还指出,美国定出的指标都是由企业自主提交相关的数据便可通过,但是后期的惩罚措施比较严厉。如果企业承诺的事情没有做到,就可能会倾家荡产,可能还要追究刑事责任,诚信档案可能都是负的,这使得美国企业的自我控制意识一般比较强。
娃哈哈问题多,九次被FDA拒绝
实际上,娃哈哈饮品在美国的销售之路并不平坦,记者调查了FDA官网《拒绝进口报告》数据库中相关材料,据不完全统计,在2004年至2012年期间娃哈哈集团曾因各种原因共9次接到美国FDA的《拒绝进口报告》。其中,2004年11月16日和2012年3月22日,娃哈哈红茶和绿茶饮料因未依照低酸罐头食物或酸化食物要求进行注册收到了拒绝进口报告;2009年3月24日,娃哈哈维他命矿物质饮料因有两种以上的成分未在标签中说明各自通用名称而被发布拒绝进口报告。值得关注的是,2004年11月16日、2005年7月7日及2012年3月22日,娃哈哈的果汁饮料、牛奶饮料、红茶饮料和绿茶饮料产品,因生产流程未遵照联邦法规21篇第108条强制性规定执行,从而可能在不卫生条件下进行制造、加工或包装,以致引起健康危害,而被FDA发出6次《拒绝进口报告》。
从事FDA注册代理的邹先生介绍,一般企业很少会被检查到。如果产品在国外有投诉了,就会对工厂HACCP和ISO20002体系进行审核,投诉比较多的产品,FDA则会对备案的企业进行抽检。FDA广州办事处负责人也表示,一些如果汁饮料之类的高风险食品或因食品问题出了状况等特殊情况的产品会被优先检查。
FDA官网上也声明,对于拒绝进口美国的产品,将部分或全部不被准许进入美国。FDA还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严厉惩罚,有必要时会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除此之外,FDA还可能采取暂停食品设施注册、对食品进行行政截留扣押、发布强制性召回和对该公司发出警告禁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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