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披露,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尹华”牌麻辣豆干等9种食品不合格,决定对不合格食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不合格食品名单予以公示。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记者窦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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