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苏润
就在上周,麦当劳、肯德基、必胜客等国际知名快餐连锁店纷纷陷入使用过期肉的丑闻,而如今在京城小有名气的汉丽轩烤肉也被指存在诸多厨房乱象。“前堂富丽堂皇,后厨乌烟瘴气”,可以说,这是目前不少餐馆的真实写照。
食品行业深陷如此尴尬境地,一时间,让我们真是不知道该吃什么好了。也许真是应了那句老话,“眼不见为净”。从事某种食品生产加工者一般不愿意吃这种食品,这甚至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
近年来,一些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得以发现往往得益于新闻媒体的曝光。食品安全事件形成了一种固定套路,媒体暗访、曝光、公众愤怒、执法机关介入、问责。执法机关似乎总是慢半拍,这就让我们习惯性地将食品危机的原因归因于执法不力、执法机关不作为。
这确实道出了一部分因素,执法力度、科学性、覆盖面的确都有待提升,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意识到,打击无良商家、消灭不卫生食品,仅仅依靠执法还远远不够。执法资源毕竟有限,不可能对所有商家都进行二十四小时蹲守性监管。一个最简单的恶相是,执法者前脚离开,无良商家后脚就能把不卫生食品摆上餐桌。
事实上,执法监督只是社会监督其中一环,而要实现对餐饮业全方位的监督,就必须全面调动社会力量,让包括直接消费者在内的所有社会主体都能够参与到食品监管中,才能用最小成本为消费者编织起最严密保护之网。
要达到这种效果,最亟待解决的就是社会监督权监督途径的问题,这就需要在餐饮业全面推行厨房透明化。这本有着法理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具体到餐饮行业,就是消费者有权知道我所购买的食品是否健康,是否过期,是不是“回锅肉”,餐厅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给我做菜的厨子有没有健康证。其实,每个公民都是潜在消费者,这也就意味着,每个人都有权对食品供应者进行监督。
然而,实际上,这些权利在现实中是被严重剥夺的,除了一些有远见的餐馆自愿公开厨房状况以外,在多数情况下,我们往往被“厨房重地,闲人免进”、“本店厨房,谢绝参观”等牌子阻拦在厨房门外,后厨卫生条件究竟是怎样一番天地,人们难以知晓,更无从监督。
因此,在厨房如此神秘、如此难进的语境下,就有必要将厨房透明化上升到立法高度,通过强行法明令禁止关闭厨房大门,真正让消费者的知情权有用权空间,除了一些确实可能涉及烹饪秘方,触及商业秘密的合理已备案区域,消费者本应畅行无阻。只有让消费者有能力对自己权益负责,让权利行使成为可能,才能改善餐客不互信现状,并对餐饮业实行起严密无缝的监管。(苏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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