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愿意为健康饮食、保健、保养等养生类消费投入资金,而不少商家更是看准这一商机,大肆宣传保健食品的神奇功效,甚至一些企业将普通的食品包装成药品形式来误导消费者购买,并以此来暗示其产品所具有的药品保健性质,然而这样的宣传手段不仅损害了广大市民的消费权益,还可能对消费者的身体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而今,最新下达的保健食品公告便将这一热门问题推向风口浪尖,让更多的消费者可以安全选购保健类产品。
新规或使“保健品”消失
9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的征求意见稿,其针对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宣传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都进行了讨论,而这些正在征求意见的新规如果在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那么打着“食字号”的“药品”或“保健品”,都可能成为违规品,就此消失。
据了解,该公告中拟定,使用胶囊、口服液、片剂、丸剂、冲剂等形态且标有每日食用限量的产品,将不在纳入食品生产许可(QS标志)范围。此外,记者还发现这次公告中对于虚假宣传有了较为明确的惩处与说明,该征求意见稿标明:未获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食品不得在标签、说明书上标注其拥有保健功能,若写有保健功能的,且已获食品生产许可的产品,则一律按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若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依法移送有关部门查处。除此之外,记者还留意到,在该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委托生产、加工保健食品的单位也有了相应的限制,其中涉及合作、冠名、授权等非生产经营企业的名称将不被允许出现。与此同时,该公告还较为人性化的拟定,保健食品生产者应当主动去跟踪产品上市后的安全、功能等情况,为广大消费者安全购买增加筹码。
呼和浩特“食准字”保健食品较多
10月20日,记者走访了首府几家较大的药店和超市发现,标有“食准字”字样的保健品其销售量普遍较大。在北垣街内一家药店的药品架上,记者看到胖大海含片、健胃消食片、润嗓含片、维生素系列等多种片剂类和口服液类的产品批准生产文号中均标有“食准字”标志,而这些打着“食字号”销售的保健品,在说明书内还规定了每日用量,与药品极为相似。
随后,记者在艺术厅南街、新华东街、鄂尔多斯大街等多家大型药店内,以顾客的身份咨询销售人员是否知道保健品与药品之间的区别时,大部分销售人员均表示:保健品的优劣都体现在价格方面,价格越高的保健食品其效果也就越好,而且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区别模糊,它们都能起到宣传的功效。而少部分的药店导购虽然知道药品与保健食品两者的区别,但是当顾客选购时,还是会推荐并夸大该产品的效果,使其购买此类商品。
网购进口“保健品”难分辨
在科技发达的今天,网购为人们的生活与工作带来了不少便利,但在网络平台内购买商品却也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如今,不少年轻白领为了节省时间选择在网上购买保健食品来使用,却不知这些网购回来的“进口”保健品很有可能是三无产品,若不小心食用,便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去年我在网上购买了一整套某进口品牌的维生素咀嚼片,可是收到货后却发现这个‘进口’套装疑点重重,上网查询后发现,这实际只是国内生产的普通零食而已,真是太气人了,好几百买的进口货却是假冒品。”热爱网购的陶敏无奈道,而像她这样在网上购买进口保健品上当的市民也不在少数。据了解,由于无法当面验货,或者对于进口保健品并不了解的消费者,一般很难分辨出其真假,而上当以后也较难维权。
消费者理性购买很重要
“现在大部分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都很不理性,对于这类商品的认识与了解也是通过电视、网络而来,所以就算买来吃了也基本不会起到什么作用。”从事药店导购多年的宋全鑫告诉记者,“保健食品一般来说是对日常饮食的补充方式,而现在的百姓在选择保健食品时却迷惑于广告中所谓的高科技生产、稀有原料、多重功效等宣传标语,并没有根据自身的健康状况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购买服用,甚至一些市民为了贪图便宜在商家所谓的‘买一赠一’、‘超低折扣’等促销手段下大量购买自己用不到的保健食品。”10月21日,家住锡林南路的蔡女士就向记者坦言,她与几位同事在国庆药店打折期间便购买了很多保健食品,现在堆积在家中没有人食用,很是可惜,“看着便宜,导购给介绍的功效也特别神奇,所以一次就买了一堆回来,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了。”
12315指维权意识要增强
消费者面对花样繁多的各类保健食品,极易被虚假宣传的广告语所蒙蔽,从而购买回来一些假冒伪劣的商品。而这时,若没有较强的自我维权意识很容易就会伤身伤财。“前几天我在网上搜索新闻时看到,乌海市海勃湾区工商分局刚刚查获了一家出售,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许可生产保健产品的药店,而这类的新闻也总能成为热门话题被人们所讨论,可见安全购买保健食品已经成为市民所关注的热点之一。”经常关注热点新闻的刘建军说道。
近日,记者对于保健食品维权咨询了12315消费者维权热线。据12315提醒:广大市民不论通过任何渠道购买药品、保健品时,都要理性选择,不要被夸大的宣传效果所蒙蔽,进而冲动消费,若有购买此类商品的需求,可以在选购时,先进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内对该产品的生产厂址、厂家、商品名称、批准文号等资料逐一核实,然后再选择与自身需求吻合且评价较好的商品来购买使用,千万不要贪图宣传效果,盲目尝试;如果不小心购买到不合规定的伪劣产品,则要在第一时间内选择投诉或报警,这样才能在自我维权的同时让更多的消费者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