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一个多月的乳粉企业反垄断风暴终于在昨日告一段落。 国家发改委昨日宣布,合生元等6家乳粉生产企业因违反《反垄断法》限制竞争行为共被罚约6.7亿元,这也是发改委反垄断史上开出的最大罚单。此外,3家企业因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并积极整改被免除处罚。
乳企存在价格“纵向垄断”
今年6月底,合生元发布公告称,正在接受国家发改委的价格反垄断调查,这也拉开了乳企反垄断风暴的序幕。随后,美赞臣、多美滋、雅培、富仕兰(美素佳儿)、恒天然、惠氏、贝因美、明治等乳企纷纷被爆出卷入调查。
事件曝光后,上述多家乳企紧急宣布降价,其中最高降幅达到20%,以表明对价格反垄断调查的配合。
发改委昨日表示,证据材料显示,涉案企业均对下游经营者进行了不同形式的转售价格维持,存在固定转售商品的价格或限定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行为。
具体的措施和手段各企业有所差别,主要包括合同约定、直接罚款、变相罚款、扣减返利、限制供货、停止供货等。这些措施和手段均具有惩罚性和约束性,一旦下游经营者不按照涉案企业规定的价格或限定的最低价格进行销售,就会遭到惩罚。
据介绍,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即存在价格“纵向垄断”。发改委称,在调查过程中,涉案企业均承认自身的转售价格维持行为涉嫌违法。
六家乳企共罚约6.7亿元
按照《反垄断法》规定,罚金数额应在该企业上年度销售额的1%至10%,执法部门可根据企业表现进行量裁。因此,发改委决定对其中六家乳粉生产企业的价格垄断行为进行处罚,共处罚款6.687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该罚单也在反垄断史上创下最新纪录。此前,发改委曾就垄断问题,对茅台五粮液开出共计4.49亿元的罚单,以及对韩国三星等六家大型面板生产商,罚款3.53亿元。
据介绍,对于违法行为严重、不能积极主动整改的广州市合生元公司处上一年度销售额6%的罚款,计1.629亿元。
对不能主动配合调查但能积极整改的美赞臣公司处上一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计2.0376亿元。
对能够配合调查,并主动整改的多美滋、雅培、富仕兰、恒天然四家公司处上一年度销售额3%的罚款,分别为1.7199亿元、0.7734亿元、0.4827亿元、0.0447亿元。
同时,对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提供重要证据,并积极主动整改的惠氏公司、贝因美、明治公司免除处罚。
6乳企上一年总销售额约178.8亿
新京报记者昨日根据上述数据计算,6家被罚乳企上一年总销售额达178.78亿元,其中合生元上一年销售额为27.15亿元;美赞臣为50.94亿元;多美滋为57.33亿元;雅培为25.78亿元;富仕兰为16.09亿元;恒天然为1.49亿元。
针对该案的细节,发改委昨日还介绍,奶粉反垄断案的线索来自于举报,调查过程曾遭遇不配合。
发改委称,整个案子的调查起因来自于3月份国家发改委价监局接到的举报。在做完准备工作后,于5月份开始,发改委前后派遣了26个调查小组,300多人次陆续到相关企业正式调查。
个别企业不配合调查
发改委称,在调查过程中,大部分企业还是能够配合反垄断机构调查的,也有个别企业不太配合、不愿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致使执法人员的调查受到阻碍。
比如在对上海一家涉案企业的调查过程中,调查组早上九点进调查点,直到晚上八点多才提取到少部分资料,相关业务负责人始终拒绝调查。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企业清楚知道其价格垄断行为可能会遭受的巨额罚单,故有的企业故意隐匿资料、提供虚假材料、知法犯法,给执法增加了很大困难。
发改委表示,涉案企业不正当的维持了乳粉较高的销售价格,使消费者承担了乳粉的高价,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调查中反垄断机构掌握了大量涉案企业对低价销售产品的下游经营者进行处罚的证据,充分证明在正常的市场竞争下消费者本可以买到更低价的产品,而涉案企业不正当的剥夺了消费者购买低价产品的机会和权利。记者 赵嘉妮
释疑
1 巨额罚款上缴哪里?
对于发改委此次巨额罚款将让乳企以怎样的形式来缴,并且罚款最终去向何方的问题,昨日一家被罚乳企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企业方面仅是收到发改委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罚金还未从企业账户划出。
“这么大一笔罚款具体怎样缴,目前还未明确,从以往情况来看,企业交罚款有统一财政账户,这笔钱应该是上缴到国库的。”该负责人指出,“此次面对如此大额的罚款,国家也有一个上缴时间期限。”
此外,该负责人认为,面对如此巨额罚款,后期这笔钱花在哪,相关部门也应该公开透明让社会公众知晓。
据北京天地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法学博士邓志松此前介绍,发改委开出的罚款都是要直接上缴中央财政(国库)的。这种处理方式是一种惯例,没有确定的法律规定。而罚款上缴之后,就作为国库收入的一部分。中央每年财政支出来源都是国库,国务院每年编制预算,经人大批准再从国库里拿钱。这部分罚款一旦上缴国库,就不会再有返回或其他特殊处理。(李静 赵嘉妮)
2 罚款金额是否过大?
发改委此次对于几家乳企的巨额罚单,是按上年销售额的6%、4%和3%进行处罚的。值得注意的是,同样是因价格纵向垄断挨罚,此前的茅台五粮液的罚单都只是按1%的上年销售额进行处罚。
对于此次罚款金额是否过大,以及是否特意抬高了惩罚力度的问题,北京立方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冠斌昨日表示,此次罚款幅度是在“1%至10%的上年销售额”这个《反垄断法》规定的范围内的。他认为,我国目前仍处于反垄断的执法初期,发改委的处罚可以说是为今后“立规矩”。
他还表示,《反垄断法》的执法期并不长。这样惩罚有违法行为的企业,可以明确表明执法机关对垄断行为的态度,也是对企业行为画出一条“红线”,警示企业不可逾越。让有类似行为的企业,自己进行整改。同时,也可以区分出违法情节不同、配合程度不同、整改措施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罚款结果。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咨询专家王晓晔昨日对记者表示,此次反垄断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比较高,也会让外界更多地关注《反垄断法》。她表示,此次如此重的罚单,可以给其他企业进行一次教育和威慑,让企业更重视《反垄断法》,以及知道垄断行为可能带来的结果。(赵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