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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超市食品状态将“一周一报”
时间:2013-12-21 09:48  浏览次数:

  目前正值盛夏高温期,也是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季节。针对近日京客隆、卜蜂莲花发生的“鲜肉翻包”等一系列问题,市食品安全委员办公室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上周末约谈了15家大型连锁食品经营企业代表,要求企业即日起至8月底开展自查自纠,每周报告食品安全情况。如果企业主观违法,将按照最高限进行处罚。

  市工商局食品处方面通报了对近期媒体报道的食品安全事件调查情况,并表示情况基本属实,问题均由经营者主观造成。对于更换食品标签以翻新生产日期的行为,此前企业强调是员工个人行为。但市工商局食品处负责人称,我国《食品安全法》早已明确,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因此,出现类似的问题,执法人员都将向企业进行追责。“经营者主观故意违法,一律按照最高限进行处罚。”

  对此,市食安办和市工商局联合对大超市等经营者提出了4项明确要求:即日起至8月底,各大超市等经营者须对重点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企业每周须向辖区工商部门食品科报告本店食品安全整体情况,由各区县工商部门上报汇总到市工商局,及时发现问题,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各大超市本月至少开展一次对一线销售人员的食品安全内部培训,培训内容要听取各工商分局食品科的意见;各企业每个门店至少指定一名食品安全监督员,与辖区工商部门取得联系,遇到问题及时沟通。

  15家被约谈的企业包括家乐福、华联、乐购、京客隆、超市发、欧尚、卜蜂莲花、华润万家、顺天府、物美、乐天、永辉、华堂、天超仓储和北京稻香村。

  北京商报记者在采访时获悉,上述企业已经按照要求准备加强食品安全的自检力度。超市发总裁李燕川表示,进入5月以来,超市发就对熟食、豆制品等易受高温变质的食品实行一周一检。对于有企业将未售完的肉重贴标签“翻包”一事,李燕川认为这与企业不做追踪记录有关系。“每天超市的进货总量是一定的,每一块分割的生肉是被卖掉了还是销毁了,我们都会有追踪记录,与总量对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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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