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保供应、稳物价、惠民生、优环境、促发展的工作要求,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省物价局组织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大市场价格监管的力度,查处了一批虚构原价、虚假宣传诱骗消费者购买商品以及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并选取其中7个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一、以虚假的价格手段诱导消费。
1、9月12日,武汉和雍浩宇科技有限公司在销售电脑过程中利用低价和先付款购买A款电脑方式锁定消费者,然后以A款电脑缺货或质量缺陷为由,转而以虚假信息和承诺极力推荐B款电脑,最终诱导消费者“改单”加价购买B款电脑。消费者用后发现电脑配置与销售人员介绍和承诺的情况不符,要求退货,该公司则以损耗为由压低价格退货,致使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构成了利用虚假的价格手段诱导消费和不履行价格承诺的价格欺诈行为。
二、虚构原价。
2、9月17日,武汉中商徐东平价广场有限公司卖场销售的扬子江国礼月饼(条形码:6921273103738)标价为798元,促销打折后的价格为240元,但该卖场此款月饼原价为500元,而不是798元,构成了虚构原价的价格欺诈行为。
3、武汉易初爱莲超市有限公司,9月11日至9月24日开展降价促销活动,商品条码为22664568的某品牌男式直筒牛仔裤,pop标示“原价59.9元/条,现价39.9元/条”。经查,该卖场此款商品原价为39.9元,构成了虚构原价的价格欺诈行为。
4、湖北富迪实业有限公司洪湖分公司新堤购物广场,在7月6日至7月19日促销活动中,促销商品盛佳简约蚊帐,标价签标示原价为28元/床,现价19元/床,经查实,盛佳简约蚊帐原价为23.9元/床,构成了虚构原价的价格欺诈行为。当地价格部门已依法责令改正,并实施行政处罚。
三、标示价格与实际不符。
5、9月18日,中百仓储梨园店卖场销售的商品条形码为6911352021428的华美牌月饼,在标价签上标示价格为“468元,4折起售”,但实际成交价为170元,虚高标价误导消费者,构成了标示的价格与实际不符的价格欺诈行为。
四、低标高结。
6、4月29日,夷陵超市销售达利园面包,标价签标价为7.90元/袋,而实际结算价为12.80元/袋,构成了低标高结的价格欺诈。当地价格部门已责令该超市将多收价款退还给消费者,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五、不标示或含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
7、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座购物中心云敦专柜,“五一”期间在其卖场内开展“乐购五一,满200元送120元”的促销活动,其销售的休闲裤,“满200元送120元”所送的120元是多张购物券,且购物券在使用时有“单件商品满200元或100元限用一张”的附加条件,该附加条件未在POP广告牌或卖场内其他显著位置进行标示,构成了销售商品带有价格附加条件不标示或含糊标示的价格欺诈行为。武汉市物价部门已依法责令改正,并实施行政处罚。。
湖北省物价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上述价格违法案件部分已经处理并罚款,其余的也将尽快依法予以处理,并表示将在十一期间继续加大价格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