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超       烟酒       冷冻       乳品        肉品      糖业       调料       粮油       保健      饮品      餐饮       日化
当前位置:主页 > 保健 >
保健食品与药品如何区分?
时间:2014-01-07 10:09  浏览次数:

  “如今充斥市场的保健食品能替代药品,具有和吃药一样的功效吗?”日前,在珠晖工商分局与区消费者委员会联合举行公益宣传活动的现场,市民纷纷将心中的用药疑惑、餐饮安全、消费误区,向现场坐镇的各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专家咨询解惑。

  “保健食品不同于药品,不具备确切的治疗作用。消费者在买药时,一定要留意包装盒上的‘批准文号’,药品的批准文号开头为‘国药准字’,保健品的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其中×代表某个地区的简称)。”区药监局的工作人员忙着为现场消费者答疑解惑。而现场免费发放的“用药和餐饮小锦囊”、“药品、餐饮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举报投诉电话”等宣传册、小贴士也被市民“一抢而空”。

  活动现场的宣传板上还详细公布了去岁工商系统、相关部门的打假维权经典案例,以及区消委受理消费者投诉的案例,用以提醒警示。据悉,继2009年以来,珠晖区消费者委员会连续四年被湖南省消委评为“红旗单位”、被中国消协评为“先进单位”。




上一篇:私募青睐医药保健领域股 吴国平:暗流涌动为大行情   下一篇:河北邯郸连锁药店试点回收家庭过期药
分享到:
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