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低价销售的冲击下,酒企和酒类电商的矛盾冲突日趋激烈。上周,茅台传出封杀酒类电商酒仙网的消息,随后,郎酒也称封杀电商1919连锁。
酒企封杀电商平台引起反弹。昨日,电商平台1919连锁表示准备向国家发改委举报郎酒涉嫌价格垄断。此前,茅台和五粮液曾因价格垄断被发改委罚款4.49亿元。
两酒类电商连遭酒企封杀
3月15日上午9点,贵州茅台官方微博发布《关于国酒茅台网络销售渠道的声明》,宣布除子公司仁怀国酒茅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旗下运营的三个网络电商平台,以及由茅台授权的京东商城之外,消费者从其他网络电商所购买茅台酒,将享受不到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
业内均认为,这份声明将茅台此前的合作伙伴酒仙网和其他电商网站排除在外。分析认为,此前酒仙网在去年“双11”和春节期间低价促销,再次惹恼茅台。
随后几天,一份由郎酒下发的《关于1919连锁转向整顿情况的通报》也在行业中传播开来,郎酒在通报中要求,和酒仙网、1919已有合作且目前正在供货的经销商,立即停止供货。以前发生的供货,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清理完毕。
郎酒表示,封杀电商的原因主要是“两家公司将郎酒红花郎系列产品以远低于商家平均进货成本的价格进行低价倾销”。
两家电商态度各异
1919昨日在官方微博中称,公司郎酒商品的售价并未低于进货价格,因此不存在倾销行为。1919连锁董事长杨陵江表示,准备向国家发改委投诉郎酒集团“价格垄断”。
与1919相比,酒仙网则对封杀一事三缄其口。酒仙网董事长郝鸿峰曾表示,目前酒仙网与贵州茅台、郎酒的合作完全正常。记者昨日致电酒仙网时,得到同样的回复。
早在去年,茅台就因为酒仙网在“双11”、“双12”期间将茅台产品以低于进货价的价格出售,违反协议,因此宣布与酒仙网暂停合作。当时酒仙网内部曾表示要向发改委投诉。
2013年初,茅台和五粮液曾因操纵市场价格被发改委处以4.49亿元的天价罚单。当时,茅台等向经销商发出了限价令,并对违反限价令的经销商进行了严厉处罚,因此才引来发改委调查。
此次茅台和郎酒封杀电商,起因也是电商低价销售,违反了当初的最低限价协议。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张建文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从《反垄断法》来说,酒企和经销商之间签订了限制最低转售价格的协议,属于纵向垄断协议。” 新京报记者 张轶骁 朱星
■ 观点PK
只要限最低价就算垄断
昨日,一位不愿具名的反垄断专家表示,白酒价格是市场调节价,只要酒厂对经销商给出最低价格,就可构成价格垄断。
根据《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但随后第十五条也规定“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经营者还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等行为可以不受十四条的限制。
该专家认为,白酒价格是市场调节价,经销商应当做到“随行就市”,只要企业对价格采取限定措施,限定价格,就可视为价格垄断。对酒厂而言,它可以调节白酒的出厂价格和批发价格,但无权限定经销商以不低于某个价位的价格进行销售。
调价格体系不算垄断
白酒专家袁野昨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对于酒企与电商之间的矛盾,电商目前仍然处于弱势地位,很难与酒企直接抗衡。电商应着力于自身硬实力的提升。
袁野认为,酒企对经销商限定最低价的行为并不违背《反垄断法》的规定,“酒企对价格体系的调节属于在市场中的调控行为,并不是垄断。”
袁野表示,酒类电商受制于没有货源的制约,只能作为酒类分销渠道的一个选择,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很难获得与传统酒企相抗衡的机会。目前,酒类电商平台的销售收入在整体分销收入中所占比例很小,大部分销售额仍然来自传统渠道,因而在竞争中很难靠低价促销获得太多的收益。(张轶骁)
茅台涉垄断大事记
2012年年底
茅台对旗下经销商发出最低限价令,要求经销商不得擅自降低销售价格。
2013年1月15日
茅台遭到反垄断调查,声明称将立即根据相关部门的调查情况进行整改。
2013年2月22日
茅台和五粮液依然因价格垄断被国家发改委合计罚款4.49亿元人民币。
2013年7月份
茅台与酒仙网达成战略合作,茅台旗下全线产品将在酒仙网及与其深度合作的十余家电商平台上销售。
2013年11月11日
酒仙网先后在天猫旗舰店等渠道推“双11”9元秒杀等优惠促销活动。
2013年11月份
茅台发布声明处罚酒仙网。酒仙网称曾到发改委投诉。
2014年3月15日
茅台发布声明列出授权电商平台,不包括酒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