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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末,东莞市质监局对本市生产环节的食用植物油产品进行了定期抽样检验,共抽取了48家企业的68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67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超标。
据悉,本次抽样检验依据有《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涉及的标准有:GB 1534-2003《花生油》、GB 1535-2003《大豆油》溶剂残留量等。东莞鲁花食用油有限公司、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东莞市贺年丰粮油有限公司等公司此次被抽检的相关产品均抽检合格。不过,东莞市迪奥油脂有限公司今年1月11日生产的散装食用调和油被检出“过氧化值”超标。过氧化值是油脂的一项重要的卫生指标,食用植物油中过氧化值增高,表明其中过氧化物增多,过氧化物的增多,将导致植物油的氧化劣变,产生大量的低分子醛酮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增加植物油的挥发物,降低了植物油的营养价值。据质监部门分析,过氧化值超标主要是两大原因,一是油脂加工工艺不达标,二是包装、储藏不当发生氧化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