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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遭对手恶意竞争 品牌损失难以弥补 王老吉就“被改名案”将提起
时间:2013-12-26 10:22  浏览次数:

    中华网食品讯:12月25日,在王老吉诉加多宝虚假宣传纠纷案(王老吉“被改名案”)一审判决后第五天,王老吉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就“被改名案”将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继续依法维权,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的维护。

    王老吉虽胜诉但仍未讨回公道品牌损失难以弥补

    12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老吉“被改名案”做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原来的红罐王老吉更名为加多宝凉茶了”广告语,并立即销毁使用了上述广告语的宣传物料;加多宝公司赔偿原告广药集团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并支付广药集团合理的维权费用81万元;在主流媒体进行公开赔礼道歉。王老吉代理律师曾赟在庭后表示:“虽然我们一审胜诉,但我们在一审诉状中总共针对加多宝所做的六条虚假广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法院只支持了其中的两条,同时法院只判定加多宝在广州日报、人民网道歉,显然无法消除加多宝长期连续的虚假宣传对王老吉商誉造成的损害。“

    王老吉代理律师温旭也表示,一审仅仅判赔1081万,远远无法弥补王老吉的经济损失,加多宝公司通过长期虚假宣传非法转移王老吉无形资产,给王老吉造成的经济损失估算超过30亿,但实际上,王老吉品牌因为加多宝“更名广告”而遭受的损害,是难以用金钱来衡量和弥补的。

    上诉提出两项请求王老吉将继续维权

    虽然一审判决加多宝涉案广告为虚假宣传行为,但仍有部分诉讼请求未得到法院支持,所以王老吉将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拟提出两条上诉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加多宝公司,除“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原来的红罐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凉茶了”这两句广告语以外,加多宝公司立即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加多宝”、“全国销量遥遥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原来的红罐王老吉凉茶改名为为加多宝凉茶了”、“加多宝生产的红罐凉茶不再使用过往17年沿用的商标,现更换为加多宝凉茶”广告语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并立即销毁使用了上述广告语的宣传物。

    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加多宝公司除在《广州日报》A1版、人民网首页以外的,《羊城晚报》显著位置、《南方都市报》显著位置、新浪网首页、腾讯网首页、搜狐网首页上公开道歉,内容由法院审定。

    对于以上上诉诉请,王老吉有确凿的事实与充分的理由,因此王老吉相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会在终审中做出公正的判决。

    加多宝挑起“怕上火案”被法院驳回

    12月24日,审理逾半年的加多宝诉王老吉“怕上火,就喝王老吉”广告语涉嫌不正当竞争案在重庆公开宣判,法院驳回原告加多宝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明确了王老吉公司使用“怕上火,就喝王老吉”广告语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法院认定:“怕上火喝王老吉”已不单单是一句普通的广告语,其已经具有了第二含义,“怕上火”是为王老吉而创造,与王老吉不可割裂,具备唯一指向的关联。“怕上火”与王老吉的结合,才能实现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最大化。法庭同时认定,“怕上火喝王老吉“与商标一起属于商标使用者或拥有者,王老吉公司作为“王老吉”商标的合法使用人,对“怕上火喝王老吉”广告语享有合法利益。

    一直以来,“怕上火喝王老吉”都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广告语,而提到怕上火喝什么,消费者第一想到的也必然会是王老吉。作为专为王老吉设计的广告语,怕上火已经与“王老吉”形成固有的联系。然而,加多宝公司却对此提出质疑,并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王老吉告上法庭。对于加多宝公司主动挑起“怕上火”案,有业内人直指:官司的输赢对于加多宝公司可能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其想继续搭“王老吉”这趟便车走得更久--官司可以缠住王老吉多久,加多宝便能沾光“王老吉”品牌多久。

    “加多宝公司不仅通过虚假广告获利,还要将侵权之名冠之于'王老吉'。一方面抹黑王老吉,混淆视听,另一方面又继续搭乘'王老吉'品牌便车。加多宝一周连败两场官司,证明法律对于侵权者是绝不会姑息的。而加多宝的悲情营销、司法营销久而久之已成为消费者眼中的'闹剧',引起了消费者和同行的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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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