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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早上,长春市民赵女士在家附近的顺亿达超市购物时,因为标价与实收价格不一致,与超市发生口角。
赵女士说,当天早上8点她和邻居一起到顺亿达超市买菜,当时挑了香瓜、油菜和豆角,结账时却发现这几样商品实收价格和标价都不符。油菜标价1.88元/斤,实际2.36元斤/;香瓜标价1.98元/斤,实际2.30元/斤;豆角标价1.19元/斤,实际1.49元/斤,赵女士说,当时俩人气的没买香瓜和油菜,只选了售价为1.49元/斤的豆角,当时向超市人员反映却并没有人回应,还态度恶劣的表示“不买拉到,就这个价”。赵女士说,之前邻居在这家超市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实收和标价不符本来就有欺骗消费者的嫌疑,店员的态度也让赵女士很不舒服。
7月30日下午,记者和赵女士一起来到了这家顺亿达超市,负责人李经理表示,早上超市刚开门,人手少忙不过来,确实有来不及改价签的情况。为何超市不能统一调整完价签后在开门营业?李经理表示,他们每天早上7点半开门,来买菜的多数都是老人,有时他们不愿意等,李经理也表示,他们的工作也有疏忽,没有在称重时提醒顾客商品的价格。现场他们为早上的事向赵女士道了歉,并表示今后会注意,每天提前一点改好菜价,尽量做到让顾客满意。赵女士表示,如果真是工作失误,只要以后做好改正她也不计较了。
对此事,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钟萍表示,如果价签和实收价格不符是商家在明知或故意的情况下做出的,就会被认定为价格欺诈;如果超市因为工作疏忽造成价格不符并且没多收消费者款项,只需向消费者道歉即可,如果多收了钱款,超市应该进行返还并且承担消费者因此产生的交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