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网 > 中学 > 高考 > 高校信息 > 简章计划 > 招生章程 > 2014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大连工业大学       2014-05-15 16:26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校根据辽宁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标准进行收费。
(一)我校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1、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源与照明、英语、日语等专业为4800元/年/人;
2、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化学等专业为4000元/年/人;
3、应用化学、轻化工程等专业为3800元/年/人;
4、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为3500元/年/人;
5、风景园林专业为10000元/年/人(拟定);
6、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为10000元/年/人(拟定);
7、其余普通本科专业为4200元/年/人;
8、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为38000元/年/人;
9、美术学专业为8000元/年/人;
10、其余艺术类普通本科专业为10000元/年/人。
(二)各专业学生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
(三)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四)学生奖励资助体系
1、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助学金;
(3)国家励志奖学金;
(4)辽宁省政府奖学金;
(5)大连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
(6)大连工业大学爱心助学奖学金;
(7)大连工业大学优秀入学成绩奖学金;
(8)“索恩照明”奖学金;
(9)“金士百”奖学金;
(10)“广域”奖学金;
(11)“星光糖业”奖学金;
(12)“荣发参蜇有限公司”奖学金;
(13)全国部分企业在我校设立的其它社会奖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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