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所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户证照持有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四化管理”标准落实情况及环境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的食品生产经营户现场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回头看”检查跟踪整改效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所、通道南街工商所联合回民区城管大队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商户进行联合检查。检查中发现,光明路北什拉门更村待拆迁区平房有小餐饮店5户,均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备案证》,从业人员无健康体检合格证明上岗,经现场核查发现该店不具备发证条件,该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无证餐饮店立即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对5家无证餐饮商户予以关停处置。
下一步,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所将继续加大力度整治辖区无证经营行为,特别是城中村食品安全问题,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孙鹤 通讯员 武晓瑞 陈煜锜)
关键词:呼和浩特 回民区 市场 监管局 检查 食品 经营 场所 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