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11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1〕 1452号),涉及我省食品生产企业1家,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镇雄县多客多超市销售的、标称湖北小龙女蜜蜂园有限公司生产的“枣花蜂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镇雄县多客多超市销售的、标称湖北小龙女蜜蜂园有限公司生产的“枣花蜂蜜””(生产日期:2020-03-10,规格型号:500克/瓶)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C21000000004032178,经检验,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8月25日襄阳市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实施现场检查。经查,湖北小龙女蜜蜂园有限公司生产上述批次“枣花蜂蜜”200瓶,货值2600元,现已全部销售完毕。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湖北小龙女蜜蜂园有限公司启动召回机制,当事人已发出召回公告,目前无产品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