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兴市监处罚〔2021〕2460号)显示,北京清泉出山饮品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被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0万元。
具体违法事实为,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2月初委托生产商生产规格为“樱花白玉葡萄味气泡水330ml*6瓶”的商品,之后开始销售。在其饮料瓶体和网站店铺均发布“0糖0脂0卡的广告”,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检测报告等材料,发现0糖0脂无问题,0卡没有依据,实际为2150卡/100ml,因此为虚假广告。当事人自己设计饮料包装(含广告),在当事人公司的淘宝、京东、拼多多平台店铺上销售,平台店铺由当事人维护、运营。
据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截止4月22日,销量为306箱(1836瓶),截止7月20日,销售6027箱(36162瓶)。根据执法人员核实,截止9月17日,销量为,20611箱(123666瓶)。截止至2021年10月,当事人已对网络平台自营店和实体店的涉事商品进行下架处理,并返厂更换标签。当事人的网络平台自营店该商品的宣传页面已经修正。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上述违法行为类型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现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以如下处罚:罚款30万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清泉出山是一家成立于2018年的饮料品牌,目前清泉出山主要有3大品类:包含有气与无气的“水”线、以“困茶”为主的茶线以及植物发酵类饮品,同样主打“0糖”、“0脂”健康饮品。该品牌所属方为北京清泉出山饮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