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消费者卢女士向本报反映,说孩子在食用齐状元粥(环宇城店)的粥后,出现了腹泻呕吐症状,医院诊断为胃肠型感冒,店家已退款但并未赔付医药费。而店家认为肠胃并没有任何问题,诊断证明是感冒,不可能进行赔付。
据卢女士说,7月28日晚她和丈夫在齐状元粥点了外卖,食用后,晚上十点老人出现腹泻症状,孩子呕吐并出现发热症状。回想过后,老人和孩子同食了黑芝麻糯米粥,孩子还小,只喝了粥,吃了西葫饼。由于天气原因,29日在楼下门诊开了药物,服用后老人有所好转,但是孩子状态一直不见好转。30日,带孩子到济南市妇幼保健院进行检查,电子病历显示“体温最高37.8℃,昨日呕吐2次,近呕吐2次”,诊断结果为胃肠型感冒。随后卢女士致电商家说明情况,店长表示,最多退餐饮费。
卢女士叙述,共打了4次12345进行投诉,8月4日和家人到店里询问医药费等费用具体解决办法,由于长时间无人进行沟通,态度有些急躁,该店一姜姓负责人来了之后,态度也十分强硬,双方沟通无果。
济南齐状元粥(环宇城店)负责人姜先生则表示,“这个事情太过匪夷所思,顾客第一次要求退款,说是全家吃我们东西得病,因没有证据,被平台驳回;第二次打12345就改成了只有老人孩子吃我们东西得病;第三次变成了只有孩子生病。虽然感觉漏洞百出,但是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便退了款,没想到退完后该顾客又要赔偿方案”。“根据她出具的各种证明显示,B超显示肠胃并没有任何问题,验血诊断证明是肠胃型感冒”。“每次要求赔偿的诉求都不一样,第一次要求退钱、第二次要求赔偿医药费、第三次还要求赔偿方案”。“拿着感冒的诊断书让我怎么赔?而且要求是递进的,感觉是个无底洞,不接受调解,建议走法律途径”。
山东省济南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辖区七贤市场监管所已于8月2日受理了此案件,多次在双方之间进行协调,目前案件还在调解中。8月6日,消费者又进行了投诉,七贤市场监管所计划8月30日前处理完毕。但如果在45个工作日之内,有一方不同意调解,根据法律法规将终止调解,建议走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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