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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加多宝马拉松之战:两罐凉茶都炒出曝光率
时间:2013-12-26 10:33  浏览次数:

  吵了几年的凉茶战争还在继续。昨日,重庆一中院一审判决,“怕上火就喝王老吉”广告语不构成不正当竞争,驳回加多宝的诉讼请求。此前20日,广州中院判决加多宝“王老吉改名加多宝”广告语虚假宣传。王老吉两胜,而加多宝两次均不服,当庭就要上诉。吵来吵去,消费者早疲了。但“两罐凉茶”也都炒出了曝光率。

  据证券日报的报道,12月24日,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诉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反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驳回了加多宝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加多宝公司起诉王老吉称,“怕上火喝王老吉”广告语是公司经营的知名商品红罐凉茶的显著商业标记,王老吉公司直接抄袭该广告语,侵占了公司的商誉,使广大消费者误以为王老吉公司生产的“此”红罐“王老吉”就是过去公司生产经营的“彼”红罐“王老吉”。王老吉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了不正当竞争,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

  加多宝请求王老吉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判令王老吉公司承担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万元的民事责任。

  一周内两输官司

  原告加多宝的上述说法,遭到了被告王老吉的反对。王老吉公司称,“怕上火喝王老吉”广告语的权益属于公司。原告是“加多宝凉茶”的经营者,不享有该广告语的相关权益,原告主张的1000万元损失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对此,法院也宣布了有利于王老吉的宣判:王老吉公司作为“王老吉”商标的合法使用人,对“怕上火喝王老吉”广告语享有合法利益,其继续沿用“怕上火就喝王老吉”广告语在行为动机及行为结果上不具有不正当性,因而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对于这样的结果,加多宝表示难以理解。“我们会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加多宝向记者表示,“加多宝是‘怕上火喝×××’广告语著作权的创造者和合法拥有者,不容其它任何企业剽窃和滥用。”

  这是一周之内,加多宝与王老吉的第二起官司被宣判,此前,12月20日上午,广州中院就广药集团诉加多宝虚假宣传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等相关广告被认定为虚假广告,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告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081.325万元,并在相关媒体上刊登道歉声明。

责任编辑:胖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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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