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秘书长后来向记者透露,他们协会就是促使这个“卫生规范”颁布实施的始作俑者。
而在2004年9月出版的《明胶科学与技术》期刊中,记者找到了促使这个卫生规范颁布实施的真实原因。
这期刊物第162页发表了一篇署名明胶协会秘书处的文章,声称针对各地卫生部门检查中,毛边皮、牛二层一律不允许生产食用明胶的问题,大家强烈呼吁,希望协会能打报告给卫生部,允许企业使用猪三清、毛边皮、牛二层生产食用明胶。为尽快落实此事,各单位经过协商,根据本企业的能力,资助提供金额不等的经费,由姚龙坤秘书长总负责,组成一个专门工作小组,着手开展工作。
负责整个事情运作的姚秘书长承认,当时为了促使这个卫生规范出台,的确花了不少费用,这些钱都是由各个明胶生产企业提供的。他还说:“大家凑一凑,多的几万块钱,少的几千块钱,凑个十几万就差不多了。还要开专家会议,要专家会议通过。这个时候要专家费、住宿费、还要会议费。这个请客吃饭倒也不贵,就是车马费。”
就这样,一份由中国明胶协会牵头起草、代表明胶生产企业利益的所谓《食品添加剂明胶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在多家明胶企业提供的十几万元经费的保障下,通过中国明胶协会长达一年多的运作,最终对外公开颁布和实施。
其实早在2004年,国家有关部门就对使用制革废料生产食用明胶的现象进行过查处。然而自从2006年1月1日,这个被中国明胶协会运作成功的《食品添加剂明胶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实施后,这种在制革厂遭受多种有毒有害工业原料污染的垃圾皮料就取得了合法的身份。
2009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这项规定,制革厂经有毒有害工业原料处理过的所有工业垃圾,都不应该再用来生产食用明胶。然而时至今日,这种制革厂的工业垃圾皮依然被全国大部分明胶厂作为主要原料,每年共计生产数万吨左右的所谓药用明胶和食用明胶,分别卖给胶囊厂、药厂和食品厂,最后用来加工硬胶囊、软胶囊、糖果、酸奶、饮料和冰激淋等产品。而就连一些明胶厂的负责人都坦率地承认,其实这样的原料是不能用来加工食用明胶的,连他们都觉得这些符合所谓“卫生规范”的明胶根本算不上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