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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讯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要求杜绝公务活动用餐浪费,推行科学文明的餐饮消费模式。鼓励餐饮企业积极发展大众餐饮,菜单上应准确标注菜量,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同时,还鼓励企业在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经营秩序的前提下,打折销售临近保质期的食品。
本报讯 临期食品是超市的促销主力军,《法制晚报》记者上午走访发现,许多超市并未设立临期食品专柜,促销也多是和新鲜商品捆绑销售,消费者很难看到生产日期。
在乐购超市的乳制品区域,促销员正在将某品牌的酸奶每两盒捆在一起,贴上“买一赠一”的标签。记者询问这么做是不是因为快过期了才促销,“没有快过期,只是日期不好而已。”促销员查看了一下酸奶盒,指着生产日期说,“还有3天才过期呢。”记者查看发现,该款酸奶的保质期是7天。
在生鲜专区,也有商品正在“捆绑”促销。记者注意到,这些捆绑在一起的商品中,生产日期露在外面的商品大部分比较“新鲜”,搭售的另一个商品生产日期则被“藏”在里面,基本看不到。
在采访中记者还发现,除了有少数超市还设有临界过期食品专柜外,很多超市已经没有了这项“明示”。
“临期食品专柜?我们超市没有这个柜台。”当被问及是否设有专柜时,欧尚超市总服务台的工作人员这样说道。
记者随后走访了沃尔玛、物美、乐购、美廉美、京客隆、永旺等多家超市,发现许多超市并没有临期食品专柜,只有美廉美、物美等少数超市还在坚持。
“我们保存这个专柜,主要是让消费者明白消费。”物美超市相关负责人称,临期专柜上的商品卖得好不好,要看促销力度。物美超市一般都会给临期食品设定一个力度更大的折扣,以便其能更快销售。
工商
临期食品应“撮堆儿”卖
2012年,工商总局曾经下文,要求超市对过期食品有所明示。北京的海淀区此前率先试行“临期食品专柜”,经营者将快到期的食品撮堆儿一起卖,还能适当打个折扣,消费者买得方便实惠,一举两得。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上午表示,原工商部门倡导的,食品经营企业在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经营秩序的前提下打折销售临近保质期食品的规定仍在实施,比如设立专柜方便消费者识别等,但是这一规定是鼓励性的措施,食药监局还没有更新的鼓励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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