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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消毒品混装卖 没拿到批号就生产
时间:2014-01-07 14:03  浏览次数:

  将保健品和消毒产品混装销售,且在还没有拿到“消字号”批号的情况下,提前19天生产出品。昨日,记者从省卫生监督所了解到,陕西众邦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筋骨堂”保健品被认定为非法产品。

  从大年初八开始,湖南常德的马先生就一直奔波在药监和卫生等部门,因为他代理的“筋骨堂”保健品在产品批号等方面涉嫌违法。

  马先生说,他长期从事保健品销售,2011年9月2日,他和陕西众邦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代理协议,交了50万元的代理费,成为“筋骨堂”保健品在湖南的总代理。但从去年开始,“筋骨堂”保健品却屡次被当地药监部门查处。“说是虚假夸大宣传,将保健品当药品宣传,而且产品批号也有问题。”马先生说,随后他多次与公司协商,想解除代理合同,但公司却始终不同意,无奈之下他来到西安。

  昨日,记者见到了马先生所说的“筋骨堂”保健品,包装内有一瓶许可证号为“陕卫消证字2012第0150号”的筋骨痛喷剂和几包许可证为“藏卫健用字(2008)第540000-000030号-001”的正骨散。

  “消字号产品为消毒产品,健字号则为保健品,两种产品混装销售是违规的。”昨日,省卫生监督所消毒产品卫生监督科科长曹生宏说,此外,他们是2012年5月22日给筋骨痛喷剂审批核发的消字号批文,但其产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却为“2012年5月3日”。“按照规定,必须有产品批号才能生产,厂家这种行为涉嫌违规生产,产品也是非法产品。”曹生宏说,目前,他们已经前往厂家进行检查,发现厂方已经停产,生产记录也不见了踪影。

  昨日,陕西众邦药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先生说,他们确实是在消字号批号审批之前生产了产品,但目前已不再生产,同时也愿意接受相关部门处理。“厂方负责人承认违规生产了50多件产品。目前我们已要求厂方立即整改,并将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曹生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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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