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超       烟酒       冷冻       乳品        肉品      糖业       调料       粮油       保健      饮品      餐饮       日化
当前位置:主页 > 行业资讯 >
“啼笑皆非”偷粽子案件 60岁老汉为解馋两次窃粽子
时间:2014-01-03 13:25  浏览次数:

  由于爱吃粽子,年近60岁的农村老汉竟起了贪念,两次到粽子店盗窃粽子。近日,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受理了这一令人“啼笑皆非”的偷粽子案件。

  老汉顾全是金山区枫泾镇人,平日以骑人力三轮车为生,家里还有三层农宅出租。他的老伴已经退休,家庭收入还不错。但是,顾全平日里沾染了小偷小摸的恶习,总是想占点小便宜。 4月28日凌晨4时左右,顾全早早地踩着三轮车在古镇老街上闲逛,路过有名的 “水乡阿婆”粽子店时,看到一大桶粽子正放在门口煮着。见四下无人,把粽子连同不锈钢桶一起搬到了三轮车上,轻而易举地运回了家。但由于保管不善,一个星期左右剩下的粽子都坏了,他只能悻悻地扔掉。年5月17日凌晨,天下着雨,顾全又有点嘴馋,于是踩着三轮车再次来到“水乡阿婆”粽子店。看到店门外又有一桶粽子已经煮好,他暗自欣喜地跑过去。正欲抱起不锈钢桶,却发现店主用铁链把桶锁住了。顾全心里骂了几句,但转念间又有了应对之策。他兴致勃勃地从三轮车上拿出了铁钳,把铁链钳断,一桶粽子又被他搬上三轮车。顾全在家点了下数目,大约有200多只。

  没想到粽子才吃了五六只,第二天派出所民警就找上门来了,顾全顿时傻了眼。在民警面前,他老实交代了一切:“因为平时我有小偷小摸的坏习惯,最近我又管不住自己想去偷点东西。平时见到那里卖粽子,我就想去偷点粽子吃。 ”

  金山区检察院审查认为,顾全两次实施盗窃粽子行为,犯罪数额已达到规定标准,构成盗窃罪。虽然顾全因为年龄偏大等原因被取保候审,但仍然应当接受法律的惩罚。 (文中人物为化名)




上一篇:淀浦河中抓获10.5公斤重鳄龟 并非千年神龟或系放生龟   下一篇:东莞徐福记160人疑似食物中毒 1人死亡原因未明
分享到:
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