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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索赔不成,一女子在肯德基餐厅内割腕,后来又用菜刀狂砍收银机。日前,这名情绪激动的女食客王某被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批准逮捕。
今年4月23日19时许,王某在朝阳区一家肯德基餐厅用餐时,向店员反映洗手间地面积水,导致其脚底打滑扭伤了胳膊。该餐厅安排其看病后,未查出明确伤情。4月24日上午,王某到该餐厅要求赔偿误工费,被告知没有工资证明无法赔付。王某认为对方故意设置苛刻条件,一时心急,竟然在店内割破右手腕。该餐厅赶紧将其送医,经过简单治疗后王某回家。
4月25日中午双方协商赔偿事宜又一次不欢而散。王某于当日17时许带了一把长约20厘米的菜刀进入该餐厅,跳到收银台内,对着收银机、陈列柜等物品一通乱砍,接着又砍坏店内若干桌椅。餐厅赶忙疏散顾客并报警,民警赶到将王某控制住。
“我和该餐厅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我就生气,觉得他们看不起我,就用刀把收银机砍了。”到案后王某这样解释自己的行为。
经查,王某砸毁的财物价值计6万余元,达到了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依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