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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销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和仿知名品牌的“山寨食品”等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通知》明确,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内容为:以城乡接合部、乡镇政府所在地、农村旅游景区景点为重点区域,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超范围经营食品,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销售“三无”食品,销售仿冒知名食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以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中小学及周边地区等为重点场所,集中整治农村市场食品经营者的违规经营行为,严把食品质量进货关,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以农村商场、超市和食品店为重点单位,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法定责任和义务,确保食品来源合法、渠道正规;(转2版)
(接1版)以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整治销售不合格食品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以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小食杂店为重点对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清剿“黑窝点”和“黑作坊”的攻坚战。
《通知》要求,各地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来源不清、渠道不明、标签不规范以及涉嫌侵权仿冒等问题食品,全部下架,停止销售,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落实市场区域巡查制度,定人定岗定责,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加大食品质量监管力度,采取自检、送检的方式,加大食品抽样检测力度,对抽检不合格食品及时组织清查、下架退市。同时加强对不合格食品退市后的跟踪监管,严防“问题食品”改头换面再次流入市场。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大案要案的线索排查和查办力度,对大案要案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记者宜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