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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抓好放心粮油工程 培育省级示范加工企业2家
时间:2014-04-29 13:13  浏览次数:

  中国食品报网讯(小四)泸州市按照全省放心粮油工程规划,结合当地放心粮油网点建设,认真制定泸州放心粮油工程实施细则,积极推进放心粮油示范工程试点。经过一年的努力,取得了可喜成绩。截止去年,全市累计建立城乡粮油超市和便民连锁店504家,其中配送中心21家;城区销售网点96个,乡村级粮油超市及连锁店387个;市级放心粮油标准化配送中心1个,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店20个(已完工8个、在建12个);争取各级财政放心粮油工程专项补助资金96万元,其中省级放心粮油示范工程专项资金60万元,市级财政放心粮油工程建设专项资金36万元;培育省级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2家。

  制订发展规划,落实目标责任

  为保证全市放心粮油工程顺利开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粮食局从规划入手,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放心粮油工程建设落到实处。一是制定发展规划。《泸州市2013年粮食产业发展工作意见》提出要“推进放心粮油工程标准化建设,提高粮油购销体系质量保障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明确制订放心粮油工程规划,完善放心粮油工程标准化建设方案,鼓励和支持现有粮油超市和乡村便民店按照放心粮油工程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行改造;重点完成1个放心粮油标准化配送中心和10个放心粮油社区标准化示范店和10个放心粮油乡村标准化示范店建设。二是制定实施细则。按照《四川省粮食局关于启用四川省放心粮油工程标识及相关标志的通知》(川粮函(2013)92号)要求,泸州市结合实际情况,印发了《泸州市粮食局“放心粮油工程”实施细则》,制定泸州市放心粮油工程总体工作目标、建设规划及创建标准,规定市级“放心粮油标准化配送中心”经营面积须达到1000㎡以上,年营业额1000万元以上;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店”营业面积须达到社区店30㎡以上,乡村店15㎡以上。按照省粮食局统一设计的“川粮便民连锁”店招、门头和标识标牌,建立“泸州市放心粮油示范店”20家。三是对区县实行目标考核。印发《关于下达〈2013年绩效管理指标〉和印发<2013年绩效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泸市粮发〔2013〕21号),将建设“川粮便民连锁”计划下达到各区县粮食局和直属企业,对区县粮食局实行目标考核。

  落实牵头企业,推进规范建设

  按照“政府推动、政策扶持、企业承办、市场运作、规范经营、便民利民”的原则,由市粮食局牵头,各区县粮食部门联动,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多种经营实体参与,加快传统经营网络改造升级,逐步形成市有配送中心、县有标准化超市、镇有便民店的连锁经营体系,营造健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粮食局决定直属企业——四川泸州粮油批发市场牵头建设“放心粮油标准化配送中心”和“放心粮油示范店”,各区县粮食局确定本辖区内一家粮食企业牵头建设当地的“放心粮油示范店”。市粮食局要求各区县2013年分别建立2个示范店,泸州粮油批发市场建立6个示范店。各区县粮食局积极落实本辖区牵头企业,各牵头企业从2013年10月开始按照要求建设放心粮油示范店。截止2013年12月底,全市已完工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店8个,在建12个。

  争取各级支持,全力推进发展

  一是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市粮食局指导四川泸州粮油批发市场制定、完善《泸州市标准化粮油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为泸州粮油批发市场争取全省放心粮油示范工程试点资格,获得省级财政专项建设资金60万元。二是积极争取市级财政资金。市财政拨付专项资金36万。将市级放心粮油示范配送中心作为市级应急粮油配送中心,市财政给予20万元财政补贴;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店市级财政补贴标准为:市本级和各行政区1万元/个,各行政县0.5万元/个,共16万元。2013年12月底,市粮食局已将全部补助资金划拨到各区县粮食局和泸州粮油批发市场,要求各区县粮食局对各牵头企业建立的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店审核验收合格后,及时将补助款发放给企业。三是纳入市政府粮安工程重点工作项目。市政府将放心粮油工程作为保证粮油质量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泸州市粮安工程重点工作项目,市财政列入资金安排项目。目前市粮食局正与市财政积极探讨协调,将扶持政策形成长效机制,为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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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