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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获悉,在处理宁夏一出口食品样品未经检验检疫案件时,宁夏检验检疫局现场对当事企业给予行政处罚,这也是该局开出的首例罚单。
近日,宁夏检验检疫局接到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核查信息,称银川某出口食品企业向韩国出口的枸杞粉遭到韩国官方通报。对此,该局立即开展调查。经查,该企业向韩方出口的10公斤枸杞粉样品,在韩国通关时检出未申报的亚硫酸盐,且该批枸杞粉出口时未在检验检疫部门办理报检手续。枸杞粉属法定检验商品,该公司行为属于逃避检验检疫,根据相关法规,宁夏检验检疫局依法对出口企业予以行政处罚,并处以货值金额20%的罚款。
检验检疫部门表示,凡出口食品都属法定检验商品,均应在检验检疫部门办理出口报检手续,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检验检疫部门将依法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另外,出口食品企业在发送样品时,一定要主动了解进口国的法律法规,要做好样品的自检、传递和接收工作,避免企业信誉受到影响。(记者 鲍淑玲)
来源:银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