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1日,中国食品安全30人论坛福喜事件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品新就福喜事件阐述自己的观点,他表示,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不仅要成立专业的部门,更应该建立一个有效的食品安全的调查、推定的体制。
刘品新表示:“福喜事件不仅涉及到跨国公司,还涉及到麦当劳、肯德基和其他快餐店。外资的食品企业涉及食品不安全事件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对于此类事件该如何处理呢?我认为,应该按照我国的法律进行严格的究责。福喜事件究责,难点可能在事实的调查和认定方面,但这并不能说我国法制不完善,其实我国《食品安全法》修了几次,相关配套制度不少,所以不能简单认为在西方不会出现此类食品安全的问题。”
他认为,对于跨国公司究责难在于我国没有一套有效的行政执法或者刑事司法的体制,在这种行政执法司法体制中最难的是事实认定,就是认定是谁的责任、哪些人有责任、法人承担多大责任等等。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的事实调查与认定难,就是因为中国的食品安全企业、食品生产企业没有诚信的档案制度。在国外凭借产品的编号就能食品安全追溯,这是因为食品档案比较完整。目前,我国的情况是食品安全企业不保管相关的档案或者档案不健全,福喜事件被曝光后,有关执法部门调查竟然用了很长时间处理公事阻挠的问题,这是中国食品安全治理中的核心的一个障碍。
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刘品新认为,在食品安全治理的领域。第一,如果发现被查的单位提供的档案是虚假的,食品安全企业不能拿出完整的档案,使相关的执法部门核查这个环节有没有问题,应该推定负有法律责任;第二,进行阻挠调查的推定,如果法官调查取证,企业阻挠取证,是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刘品新表示,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不仅仅是要成立一个专业的部门和队伍,更应该设立一个有效的食品安全的这种调查、推定的体制。
“现在国内外有新型的语音系统,叫做电子证据鉴定,这个部门都是一些搞电子技术的专家,对涉案的电脑、手机、硬盘等进行鉴定,然后还原真相。在做这个事的时候,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要防止鉴定专家造假,怎么防止呢?实际上有可信防篡改的技术,比如说校验技术等等防止电子证据造假。我举这个例子是告诉大家,既然现在能防止电子档案造假,实际上也可以完全借鉴这种方法,用在治理食品安全企业的电子档案造假。因此,我认为推定制度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非常有前景的。” 刘品新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