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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食药监局出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自律“双九项”制度
时间:2014-08-02 09:07  浏览次数:

   本网8月1日讯(记者李丹)记者从吉林省食药监局获悉,为提高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预防和减少保健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近日制定出台了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律“双九项”制度,即:《吉林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九项自律制度》和《吉林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九项自律制度》。

   记者了解到,“双九项”制度明确吉林省内持有《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建立原辅料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品质管理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销售台账管理制度、保健食品召回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保健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等九项制度;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建立索证索票制度、进货与查验制度、台帐管理制度、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质量承诺制度、销售安全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不合格保健食品召回制度、经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与培训制度等九项制度。

   据悉,“双九项”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强化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增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自律意识,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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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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