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超       烟酒       冷冻       乳品        肉品      糖业       调料       粮油       保健      饮品      餐饮       日化
当前位置:主页 > 乳品 >
北京市工商局:网店不允许经营散装食品和奶粉
时间:2014-01-07 09:21  浏览次数:

  由北京市工商局起草的《北京市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规范《北京市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售许可管理规范》等共5个配套文件,通过官网向公众征求意见。新修订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即将于4月1日开始施行。其中规定,网店等“无店铺销售业态”不允许经营散装食品。

  按照《北京市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凡是在本市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都要先取得食品流通许可。《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期限为3年。

  经营项目则按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3种类别来核定,尤其是散装熟食,须特别申报经许可后方可经营。而对网店、邮政、电视购物、自动售货机等无店铺经营,明确规定不得卖散装食品。

  无店铺经营项目核定只有预包装食品,没有“乳制品”销售一项,这也意味着今后网店也将被禁止销售奶粉。“网购奶粉存在较大安全风险,不利于监管”,市工商局相关人士指出,特别是一些“海外代购”婴幼儿奶粉在可追溯性方面都较难控制。

  北京市工商局表示,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一旦出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将进行违法惩戒公示,通过网上公示、现场公示等形式,向公众明示该食品经营者名称、违法事项和行政处理决定等内容,接受监督。




上一篇:春节消费有增无减 消费者信赖伊利乳品   下一篇:“洋奶粉”香港限购再掀涨价风 国产奶粉萎缩是主因
分享到:
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