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日前,消费者何女士在浦口永辉超市购买的蓝莓12盒,每盒20元,总计有240元,在回家后其发现底部的蓝莓有出水皮软现象,为此何女士将永辉超市投诉至泰山工商所,经执法人员多方了解,该出水现象属于正常情况,不为产品质量问题,经协商永辉超市方同意退换此12盒蓝莓,但是何女士坚决不同意此解决方案要求按《食品安全法》赔偿十倍的金额。超市方也态度很明确,不同意给予赔偿。
调解过程中,执法人员还了解到,何女士在4月份在该超市购买了美好时光蕃茄味海苔,当时由于收银员大意,将误将临界的商品价格标签放于所购商品前,由此产生了0.6元的商品价格差,何女士据此认为超市有欺诈行为,投诉至12345热线,超市方为此赔偿其400元,所以双方对此就有一些心结。
执法人员针对此种情况,跟何女士做了耐心的解释,并指出蓝莓不是预包装食品,是属于农产品的范畴,不能按照《食品安全法》来处理此事,其要求的十倍赔偿没有依据。何女士坚持产品质量有问题,并对消费站同志的解释不服,执法人员为了使她心服口服,也为了化解此消费纠纷,主动联系了区农业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准备现场解决此消费纠纷。
经执法人员多次与超市方、农业执法大队及何女士联系,终于确定了具体的调解日期,但是等到执法人员多次与超市方、农业执法大队三方到场后,何女士却在电话里说无法前来处理,执法人员随即采取三方通话的方式,最终达成协商结果:1、超市退换蓝莓;2、超市给予何女士100元的现金补偿。为慎重起见,制作了调解记录,各方签字,何女士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