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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发布2014年责任书建立食品安全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时间:2014-02-24 18:10  浏览次数: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日前,韩城市出台《2014年韩城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明确学校要建立食品安全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书》指出,该市内各学校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各学校要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品工作负总责,要亲自部署食品安全工作,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学校食堂、商店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亲自督促整改。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韩城市教育局关于转发陕西省农村寄宿制学校两个管理服务标准的通知》的要求,加大修建力度,增添设施设备,提高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学生的权益。
      《责任书》要求,义务教育段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封闭运营,不得对外承包。今后,校长无权签订食堂承包租赁合同。学校要严把食品从业人员的聘任关,严禁无任何工作经验,有精神病史及其他不利从事学校食品生产的人员上岗,并加强平时的监管,避免带病操作的情况发生。学校要加强对学生饮食安全卫生教育和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不断增强学生安全卫生意识和辨别可疑食物的能力,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和职业道德素质(每学年学校专(兼)职食品监管员集中教育和培训不得少于40小时)。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并将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学校要配备与学校食堂、商店数量相适应的专(兼)职食品安全卫生监管员,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责任书》明确,学校专(兼)职食品监管员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加强检查、巡查、督查力度,切实做到“三坚持”(即:坚持每日查原料采购一次,查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三次,查待售食物三次;坚持每周组织一次有学校工会、团、学生代表参与的食品安全卫生大检查;坚持每月召开一次食品安全工作小结会议)和“把好个五关口”(一是把好食品采购关,禁止采购无合格证或变质过期等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二是把好食品储存关,要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三是把好食品加工制作关,食品要煮熟煮透,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四是把好餐具洗涤消毒保洁关,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五是把好食堂卫生安全保卫关,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堂操作间和原料存放库)。
      《责任书》强调,学校专(兼)职食品监管员要督促食堂、商店办理(更换)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要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体检(每学年不得少于2次);学校专(兼)职食品 监管员要加大对食堂、商店采购“索证”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坚决杜绝“三无”及过期变质食品进入校园;学校要加强食堂、商店的保卫工作,增强防范意识,增添防范措施,加强食堂刀具的管理,禁止学生或非本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及储藏室,防止投毒和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学校专(兼)职食品监管员要协调好各食堂的关系,加强管理,防止因恶性竞争引发的投毒、伤害等人为因素导致的事件;学校要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所提出的整改意见,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要严格执行市局下发的有关文件,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学生吃的营养,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学校要建立学校领导陪餐制度。学校要建立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在发生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时,要立即启动预案,第一时间上报主管单位,禁止瞒报、迟报,防止事态扩大,并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该市教育局在年终按本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行考核评比,对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年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对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文/张江英)

(责任编辑:刁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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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